豫统社科函(2016)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统计局:
现将《河南省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13日
河南省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
2016年工作要点
全省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2016年工作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管理和决策需要,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全国社科文统计工作会议总体部署,以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三公统计”和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组织做好社科文各项统计工作。
一、以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大型专项调查工作
(一)社会统计有关工作(主要面向省直有关部门)
1、组织做好社会统计年度快报工作。
2、组织做好国家社会统计年报工作。
3、组织做好河南省社会统计年报工作。
4、配合做好《统计公报》、《统计提要》、两会服务资料有关部门数据收集整理工作。
5、组织做好《河南统计年鉴》社会统计部门统计资料的收集、审核、编辑任务。
6、加大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巩固扩大部门统计数据采集平台应用成果。
7、按时完成宏观经济数据库部门统计资料的加载工作。
8、组织开展国家统计局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情况”等社会热点问题调研工作。
9、配合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10、配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教育经费统计、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做好有关部门社会事业发展统计信息的编辑与发布工作。
(二)科技统计有关工作(面向基层企业和有关部门)
11、组织做好省级以上研发中心所在企业统计年报工作。
12、组织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工作。
13、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和省科技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研发统计工作的通知》,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根据科技部门提供的研发项目情况、政府研发投入情况、研发产出情况,增强研发统计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查准查实研发投入数据,客观反映河南研发成就。
14、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科研机构、高校、军工单位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科技统计工作,按时完成科技统计综合年报工作。
15、组织做好各行业、各地区及产业聚集区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核算工作,做好各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核算工作。
16、组织做好科技统计有关分析研究工作。
17、组织做好《河南统计年鉴》科技统计资料收集、整理、编辑工作。
18、配合完成产业集聚区考核工作。
19、组织有关部门编印《河南科技统计年鉴》。
(三)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面向基层企业和有关部门)
20、加强与文改办等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各地区做好文化产业名录库建设维护工作,客观反映各地区、各行业文化产业发展状况。
21、组织做好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单位审核认定工作。
22、组织做好全省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统计年报工作。
23、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年报工作。
24、组织做好企业一套表平台文化及相关产业汇总程序开发工作。
25、修订完善河南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案,组织做好各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
26、组织开展国家统计局2016年重点选题《国有文化企业落实“双效统一”指导意见情况》调研工作。
27、组织做好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28、组织做好《河南统计年鉴》文化产业统计资料收集、整理、编辑工作。
29、配合省文改办做好河南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30、配合省文改办做好文化产业发展“双十工程”有关工作。
31、配合省直文化有关主管部门分析文化产业行业发展状况,围绕2020年把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制定文化产业行业发展规划。
(四)妇女儿童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工作(面向有关部门)
32、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妇女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年报工作。
33、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儿童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年报工作。
34、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监测工作。
35、按时完成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监测年报工作。
36、撰写河南省妇女发展报告和儿童发展报告,做好妇女儿童两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工作。
37、配合省政府妇儿工委做好河南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国家中期评估督导工作。
38、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河南统计年鉴》妇女儿童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工作。
(五)健康服务业统计工作(面向基层企业和有关部门)
39、修订完善《河南省健康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40、组织做好全省健康服务业名录库维护和单位审核认定工作。
41、组织做好全省规模以上健康服务业企业统计年报工作。
42、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健康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
43、组织做好企业一套表平台健康服务业汇总程序开发工作。
44、组织做好全省健康服务业统计分析研究和资料开发工作。
45、组织做好《河南统计年鉴》健康服务业统计资料收集、整理、编辑工作。
(六)第二次全国企业创新调查工作(面向基层企业和有关部门)
46、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企业创新调查有关业务和数据处理准备工作。
47、组织做好全省企业创新调查安排部署工作。
48、按照国家统计局创新调查工作统一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研发机构、高校和小微企业创新调查有关工作。
49、组织做好全省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单位审核认定工作。
50、组织做好全省企业创新调查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51、组织做好全省企业创新调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52、及时掌握我省“双创”创新动态及政策推动效果,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需求。
二、巩固提高,努力夯实社科文统计工作基础
53、按照党委、政府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切实保证全省社科文统计队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打造作风过硬、工作扎实、业务创新、忠诚担当的统计队伍,为开创社科文统计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54、各地统计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工作汇报,积极努力争取,切实把社科文统计队伍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尽快解决社科文统计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薄弱问题,保证社科文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55、各地区分管领导和处(科)负责人要亲自抓社科文统计队伍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学习党和政府大政方针、政治理论、政策措施、文件讲话等,学习有关部门重要文件、讲话和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时刻紧跟形势发展,保证思想不落伍,工作不掉队,业务跟得上,水平上的去。
56、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工作安排,适时做好文化产业、健康服务业和企业创新调查等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57、巩固完善科技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健康服务业统计、企业创新调查等基层调查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及综合数据汇总工作,切实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58、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作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各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完善“三公统计”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
59、根据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三公”统计和数据质量控制要求,不断改进完善“三公统计”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流程。
60、组织有关专业开展重点行业、重点调查单位调研工作,了解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为提高数据质量、掌握经济运行和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提供重要依据。
61、加强对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数据质量抽查,确保基层源头调查数据质量,避免出现极值、漏项及逻辑性差错,确保如实反映基层调查单位实际情况。
62、加强对综合汇总数据的审核把关,加强与相关专业数据和部门统计数据的对比,做好对主要数据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年度之间、部门之间的关联性审核,切实保证综合汇总数据质量,避免出现系统性、趋势性和导向性问题。
四、适应新常态,切实抓好社科文统计服务工作
63、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析研究和资料开发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各地不断提高分析研究和资料开发水平。
64、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工作安排,组织做好“三新统计”有关工作,反映新经济活动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拉动贡献,助力河南发展。
65、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掌握的大量社科文统计数据,从年度发展情况、“十二五”发展情况、十八大以来发展情况、地区发展情况、行业发展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在全国或全省地位、评价考核等方面,及时撰写统计报告、统计专报、研究课题等,切实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好务。
66、围绕社会公众需要,加强社会、科技、文化、健康、民生、创新等方面热点信息的撰写和发布工作,提供短平快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