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61X/2016-00269
  • 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10-31
  • 2016-11-01
关于开展消防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驻镇各企业、学校、场所(单位):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消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消防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努力营造全镇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员工、教职工及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各单位负责人要真正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要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1.各企业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一至二条消防横(竖)条幅(须在11月6日前挂出,有电子显示屏(LED显示器)的单位应滚动播放消防警句或消防安全知识);二是由单位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召开一次内部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形势和秋冬季火灾特点,加强安全分析研判,切实找准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或职工群众开展一次灭火实战演习;四是对中层干部、班组长、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轮训;五是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排查,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六是举办一次消防知识竞赛或黑板报展评活动。

    2.公众聚集场所各经营业主重点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是在场所醒目的位置悬挂一至二条消防横(竖)条幅,须在11月6日前挂出;二是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常识的教育,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巩固完善本场所“消防安全公告”、“两规定、三提示”(两规定:即规定的消防宣传时间;规定的消防宣传内容。三提示:即: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工作。四是修订本场所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五是对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疏散指示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完整好用、有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营业。

    3.各学校组织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一是在学校醒目的位置(LED显示屏)悬挂一至二条消防横(竖)条幅(11月6日前挂出);二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学生参观当地消防站及消防队员训练、生活;三是组织一次师生火场逃生演练教育;四是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电气线路及学生宿舍等场所的检查,保证有效、畅通、安全;五是推进落实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工作。

    4.各物业管理部门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一是在社区(物业小区)醒目的位置悬挂一至二条消防横(竖)条幅(11月6日前挂出)。二是出一期消防宣传板报。三是开展一次社区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出租房屋是否还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住宅楼一楼前后院是否还存在“乱搭、乱建、乱存”反弹现象;高层住宅楼(各类物业小区)消防设施(泵房)、器材、应急照明灯、电梯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四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五是每个门栋张贴一份消防安全提示。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月及消防日宣传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各单位要在11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豫龙镇安监办(镇政府一楼101室)。

    1.消防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盖公章,同时将活动照片一并报送)。

    2.本单位年度内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材料(一年至少2次,包括演练计划、方案、总结、照片等)。

    3.以上材料电子版(包括照片、视频资料)发送至豫龙镇安监办邮箱:yulonganjianban@163.com    联系人:赵宝莲.联系电话:64961727.

 

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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