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荥阳历史文化特色,继承弘扬传统地名文化,经过专家论证、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评选出荥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现根据有关工作精神公布如下。
制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是我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荥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布后,在区划变更、城市建设等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废止原址地名,要优先延续、保留、传承使用老地名,对部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宣传。
附件:荥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
荥阳市民政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