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16-00355
  • 荥阳市民政局
  • 综合,通知公告
  • 2016-11-21
  • 2016-11-21
  • 通知
  • 荥民〔2016〕52号
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二级机构,局社会科、救助站、救灾科、优抚科、老龄办、养老机构办:

    现将《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荥阳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21日

 

2016年荥阳市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按照《2016年郑州市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全市民政部门安全管理“一岗双责”、“三个必须”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管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民政服务机构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全市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田 军

    副组长:田松奎 宋礼福 马江涛 薛影 李俊 李华 王爱琴  李小峰 宋卫东        

  成 员: 二级机构负责人,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消防安全科,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排查在实施行业安全监管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督导、管理服务等情况;排查全市民政部门及管理服务机构执行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情况;排查贯彻落实《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民明电〔2016〕179号)精神,组织实施达标创建活动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采取多方面措施集中进行整治,不留死角、除患务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1、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主动联系公安消防部门,以社会福利中心、全市养老机构、敬老院、救助站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针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入冬取暖、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的现状,切实从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重点部位等风险薄弱环节入手,立即动员和集中力量,摸清底数、采取措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同时加强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核查更新,及早防范、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

    2、排查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主动联系住建、安监等部门,全面排查在建民政服务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排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事故安全隐患,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民政服务机构旧危房隐患,严防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垮塌事故。

    3、排查消除食品、卫生领域安全隐患。主动联系食品药品安全、卫生等部门,彻底排查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和农村敬老院运营中食品、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改善制餐就餐环境,完善疾病防疫手段,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对象饮食、用药安全。

    4、排查消除冬季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隐患。针对困难群众入冬生活保障,排查优抚、救助管理和救灾救济等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各类困难民政对象能有饭吃、有衣穿、有适宜的住所、陷入生活困境能够及时得到救助救济。着力开展好优抚对象“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济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管理工作。同时注重对入住养老院、敬老院等服务机构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及时排查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冻饿死亡和意外伤害事件。

    5、排查消除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民明电〔2016〕138号)精神,主动联系工商、住建等部门,把排查整治未经许可设立、擅自开展服务的养老机构作为重点事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无证经营养老机构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无证经营的养老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收住老人条件要求的机构,要报告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对拒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性质严重的要吊销营业执照,杜绝服务机构带病运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建立完善突发应急机制,明确各岗位应急救援职责,对广大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和遇险救援自救知识,牢固强化干部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自觉性,提高队伍应急处置专业技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各类险情,能够及早发现、快速处置。

    ⒈认真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各乡镇、街道办民政所、局属各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紧紧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主题,按照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民政行业特点,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发动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联系媒体单位,注重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民政消防宣传氛围。

    ⒉强化火灾警示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民政所、局属各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剖析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让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受到触动、吸取教训,自觉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量大、火灾易发多发的情况,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部门开展面对面的消防专题宣教活动和现场模拟实战演练,提升各级消防专业技能特别是服务管理机构应急救援和服务对象自防自救能力。

    ⒊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活动。要主动联系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分批组织机关、部门、机构负责人和具体管理人员,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2017年3月底前要全部培训一遍。要加强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年底前,有消防控制室的服务机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85%。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初)。各乡镇街道办民政所、局属各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贯彻落实《郑州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安全管理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动员视频会议精神抓紧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郑民明电〔2016〕178号),积极动员、全面部署、迅速行动,对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要结合一年来各级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持续排查整治,深刻汲取民政系统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反思民政系统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措施要求。

    (二)全面自查阶段(11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办民政所、局属各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根据活动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要结合前期已建立的民政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各类安全隐患重新排查梳理,拉出问题清单,完善整改台账,并对台账记录不断更新,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阶段(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办民政所、局属各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认真对照整改台账,对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和工作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形势与任务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把握规律,抓紧明确督导监管责任,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季是火灾易发高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根据本方案内容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各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各自分管领域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等工作制度。相关业务科室要与服务机构签订责任书,确保将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具体人员。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环保、住建、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细化各自监管职能的基础上,建立联查联治、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机制,共同强化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指挥、处置、救援设施设备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政服务机构值班值守制度,一旦事故发生,能够做到应对得当、救援得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注意做好舆情监测、防控、引导等工作。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荥阳市民政局统一下派督导组督查活动开展情况,对照台账清单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切实履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责任,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进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确保所分管业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各民政部门要推动督查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要注重落实“四不两直”制度,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自查与抽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的方式方法。同时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属地责任,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1、各乡镇街道办民政所、局属各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此方案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工作;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每月15日向局安全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

  2、12月16日前,上报整个活动工作总结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将台账汇总后于12月19日前对口报送郑州市民政局相应业务处室,并报局安全科备查。

   附件: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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