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峪镇人民政府文件
贾政〔2016〕41号
贾峪镇人民政府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荥政文(2016)169号文关于《荥阳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工作,巩固已取得的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持续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我镇冬季污染防治工作特点,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动联防,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舆论跟进宣传,严格奖惩机制,解决主要问题,通过分时段、有侧重地严管、严查、严惩、严考等严格防控措施,确保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贾峪镇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冬季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三、实施时间
从2016年11月18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
四、工作措施
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控尘、控煤、控工业企业、控车、控低空面源等六大类工作。
(一)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1、制订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016年11月中旬前完成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制订工作,按照荥阳市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制定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指导重污染天气应对参与的各部门制订配套实施方案和企业操作方案,明确不同行业、不同工艺流程的应急减排措施。应急预案制订完成后,要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启动时措施落实到位,真正达到减排污染物的效果。
责任领导:袁俊林
责任部门:镇直和机关各部门、各村委会
2、细化污染天气管控清单
根据上级管控工作安排,充分运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成果,筛选确定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和重污染天气以及以上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减排清单,明确辖区内污染源清单,切实将管控措施分解、细化、具体到区域、行业、企业、点源、生产线,确保管控措施做到可量化、可管控、可考核。2016年11月中旬前制定辖区内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清单和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气污染源应急管控清单,并报镇大气办备案。
责任领导:袁俊林
责任部门:镇直和机关各部门、各村委会
3、加强不利天气条件下临时管控
及时按照荥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不利天气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和程序的通知要求,根据荥阳市研判通知,即刻下达管控指令,要求各部门、各村委会立即组织启动相应级别的管控措施和响应措施,采取必要得应急减排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抑制污染升级。
责任领导:袁俊林
责任部门:镇直和机关各部门、各村委会
4、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按照《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上级要求,公布应急预案措施,及时启动《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公开每次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启动情况,接收公众监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及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强化环境现场监管执法,确保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以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
责任领导:袁俊林
责任部门:镇直和机关各部门、各村委会
(二)防治扬尘污染
5、配合上级部门治理施工工地扬尘
(1)2016年11月底前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全镇所有建筑工地和其他具备条件的施工工地全部完成远程视频监控及PM10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接入荥阳市建筑工地远程监控中心。实现全方位、定量化监控,并实现各级各 部门之间资源共享。经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仍未完成安装任务的,冬防期间一律停工。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2)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11月下旬前开展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行动,更新建筑扬尘台账,掌握各施工工地的工期安排、施工进展等情况;排查围挡设施、裸露土地覆盖及硬化情况、车辆冲洗设施、物料堆放物覆盖情况等,对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停工制”,对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工地严格按照郑州市攻坚战要求进行停工整顿;对现有裸露土壤覆盖物进行清查,凡老旧和破损的覆盖物一律监督施工方进行更换。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3)实行冬防期“限土令”。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暨错锋生产污染管控方案的紧急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69号)要求,实行冬防期“限土令”,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贾峪镇停止上报审批新增拆迁项目作业和新增道路开挖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除外),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4)拆迁、土石方作业的工地在作业期间要向镇建设办进行申报备案,明确专人盯守,并由镇建设办完善档案。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5)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出入口两侧200米范围内路面负责清洁与维护,并配合上级部门对其按照道路积尘负荷进行考核。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6)督促强化工地裸露地面扬尘管控。配合上级部门对现有工地进行清查,严格落实地面绿化、硬化、覆盖等抑尘措施,凡老旧和破损的覆盖一律监督施工方进行更换,防止风蚀尘起。对已完成治理的,严控管控,定时复查,杜绝扬尘问题。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6.治理道路扬尘
(1)2016年11月底前采取大、中、小修方式,对破损严重道路路面进行修复;县道的环卫保洁作业配合县级交通部门实施。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2)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强化镇区道路、乡村道路等扬尘治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冬季道路清扫保洁方案。非结冰期要进行道路洒水保洁等湿式作业,确保镇区、重点区域、各乡村道路的清扫频次;结冰期要通过新型吸扫车机扫等作业,对主要干道和重点道路进行有效清扫保洁。遇到不利气象条件,应加一步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有效减少道路起尘量。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7.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强化渣土车管理
(1)2016年11月中旬前,凡在我镇从事建筑垃圾、渣土等物料运输车辆必须按上级要求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与监控平台联网;严格实行“挖、堆、运”全过程监控,严禁“跑冒滴漏”和野蛮驾驶,确保实时处于监管部门监控之中。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2)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加强渣土车辆管理,严厉查处渣土车辆“跑冒滴漏”、冒尖运输、带泥上路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坚决遏制渣土车辆遗撒现象。对违反规定的,上报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渣土运输单位和车辆严厉处罚。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8.严控沙尘影响
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全镇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同时及时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责任领导:王国峰
责任部门:建设办
(三)防治燃煤企业污染
9.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2016年11月中旬前完成贾峪镇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改造的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或取缔。
责任领导:何漫际
责任部门:经济办
10.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
严格落实“郑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配合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及高污染燃料清单,加强群众监督;开展专项督查,杜绝禁燃区内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责任领导:何漫际
责任部门:环保所
11.加强燃煤散烧管控整治
(1)2016年11月中旬前各村要完成散煤销售和农户冬季散煤使用情况详细调查,镇区采用“以气代煤”、“以电代煤”方式,杜绝散煤使用。
责任领导:何漫际
责任部门:经济办
(2)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散煤经营行为进行取缔。2016年11月中旬前依法取缔全镇域内煤炭经营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囤积和销售散煤。
责任领导:何漫际
责任部门:经济办
12.做好燃煤锅炉排查整治
对全镇燃煤锅炉、燃气发生炉及茶浴炉进行排查,2016年11月中旬前完成取缔手续不全的燃煤锅炉。避免平时处于停用状态,在冬季、夜间启用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及茶浴炉,确保燃煤锅炉拆改到位、治理到位,2016年11月中旬前完成窑炉企业提标治理。
责任领导:何漫际
责任部门:经济办
(四)防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3.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2016年11月中旬前完成全镇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未完成改造,不能达标排放的,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责任领导:何漫际
责任部门:经济办
14.按上级要求落实冬季错峰生产措施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全镇2家水泥厂(长城水泥、洞林水泥)、铸造等行业企业全部停产。
责任领导:何漫际
责任部门:经济办
15.工业扬尘治理
2016年11月中旬前对工业料堆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业料堆采取封闭或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
责任领导:何漫际
责任部门:经济办
16.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1)充分发挥利用上级在线监管平台的作用,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随机抽查监测,发现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从严处罚。
(2)对其他涉气污染源,开展环保执法集中整治,重点加大监督性频次、现场检查频次,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3)配合上级部门建立重点涉气重点监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工作制度,驻厂人员应每天检查企业工况运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天候跟踪监管,防止企业伪造工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
(4)镇区重污染企业实施环境公示牌制度,在各厂区大门实时公布企业生产负荷、工业用煤量、煤质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限值和排放总量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5)督促全镇涉气企业将全年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定期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冬季期间。
责任领导:何漫际
责任部门:经济办
17.持续整治土小企业
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小作坊、小工厂等“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持续综合整治,加强动态监管,发现一起,整治到位一起。
责任领导:何漫际
责任部门:经济办
(五)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18.黄标车不上路
10月底前全部淘汰黄标车,淘汰车辆实行就地拆解;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镇区黄标车禁止通行工作,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责任领导:袁俊林
责任部门:政法办 派出所
19.农用车原则上不进镇区
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规行驶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违规上路进镇区。
责任领导:孙丽红
责任部门:政法办 派出所
20.重型车严控
加强重型柴油车禁行管理。镇区内严控重型柴油车行驶。
责任领导:孙丽红
责任部门:政法办 派出所
21.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1)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坚决查处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孙丽红
责任部门:政法办 派出所
(2)配合上级部门对全镇加油站及周边各种施工工地的施工机械使用油品情况开展大检查,依法依规对使用劣质柴油、汽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责任领导:孙丽红
责任部门:政法办
22.油品严查
加大成品油零售和油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控油品质量。
责任领导:孙丽红
责任部门:政法办
(六)防治低空面源污染
23.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
(1)在全镇开展集中整治,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场所未安装或安装但不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违法行为。
(2)禁止在镇区内非划定场地外露天烧烤食品,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露天烧烤食品,应当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责任领导:李慧霞
责任部门:创建办
24.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
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制度,加强监管执法。
责任领导:赵亚勇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25.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
加强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在公共场合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提倡文明过节。
责任领导:楚奎甫
责任部门:安监办 派出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负担起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镇大气办将依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调度汇总。并要求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冬防方案,在2016年11月20日前分别召开冬防动员大会,对本区域冬防工作进行安排动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将压力层层落实到各级,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二)加强督导督查
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督导机制,镇督查办负责督查督导各村各部门措施落实情况,对督导结果进行排名,公开通报;对不认真落实保障措施、不能完成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任务的各村、各部门和重点治理企业,进行责任追究。镇督查办及绩效办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类治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各部门负责包村的日常督查。
(三)强化执法监管
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违法排污企业,对超标严重、拒不整治的坚决实行上报停产治理或关闭取缔,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规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各部门、各村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网格监管责任人和监管责任,细化监管任务,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各村网格监管力量,于2016年11月底前对网格人员全面开展一轮冬防培训,提升冬防期间监管水平和能力。
(四)严格奖惩制度
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各部门实施冬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对冬防工作考核结果优良的,镇党委、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未能按时完成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镇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五)注重宣传引导
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贾峪镇相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重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各村委会、各部门要在当地显著位置上及时发布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尤其要做好燃煤锅炉拆改、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公共生活密切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理解和支持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凝聚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形成“同呼吸、共责任、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落实资金保障
由镇财政所负责“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对“冬防”期间检查、巡查、督查、驻厂、卡口等工作经费予以全额保障。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要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贾峪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