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镇办各部门:
现将《豫龙镇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豫龙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豫龙镇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荥安委办〔2016〕51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加油站(点),确保全面完成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任务,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同志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会议精神,把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严厉打击和取缔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查处“黑加油站(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时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荥阳市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成立豫龙镇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产业集聚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建伟任组长,镇派出所所长唐建武、相关党政领导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镇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办,负责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
三、整治范围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的汽油、柴油加油站(点)。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确保2017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一)排查摸底阶段(12月7日—12月20日)
全面摸底排查,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范围内加油站(点)的位置、名称、经营种类、加油机数量、储油罐数量及储量、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持有情况等进行摸底,核实确认非法加油站(点),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填写《非法加油站(点)基本情况及处置措施一览表》(见附件)并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监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2月21日—2017年3月5日)
要建立加油站(点)的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对证照过期的加油站(点),按要求一律停业整改,已完成整改的可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按程序到相关部门补办有关证照。在限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点)处置。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7年3月6日—3月20日)
镇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按时向镇安监办报送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改总结及进度报表,并对非法加油站(点)整治情况再跟踪,防止死灰复燃。
五、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务必要合力攻坚、全力推进。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认清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迅速行动布置,确保效果。
(二)严格执法,全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检查本辖区、本部门内加油站(点)合法合规情况。一是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提出延期申请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二是镇安委办将牵头协调公安、商务、工商、规划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
(三)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彩页、横幅、微信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成品油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非法加油站(点)对环境保护工作带来的社会危害,及时跟踪传播整治效果,弘扬正能量。
(四)及时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问题,根据职责,提出今后强化加油站(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和建议,制定详实方案,使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全市成品油经营市场安全、健康、环保、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