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峪镇露天烧烤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贾政〔2016〕20号
为了更好的防治大气污染,提升我镇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款》、《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关注民生、关爱环境、关心安全”依托相关法律法规,以建设美丽贾峪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居委会)包村部门为责任管理主体,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督查,发挥联合督查作用,治理露天烧烤,占道经营,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标准
各村(居委会)管辖范围内全部取缔露天烧烤食品现象,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露天烧烤食品,应当进店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落实《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荥阳市露天烧烤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贾峪镇露天烧烤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何漫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赵亚勇,镇长助理李慧霞,环保所所长孙通,食药所所长晋彦彬为副组长,镇经济办主任丁金涛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镇爱卫办主任王宏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露天烧烤治理督导工作。
镇环保所、食药所各抽一名人员,镇应急分队抽6名人员参与督导工作。镇督查办、创建办将督查存在问题实行每日上报治理进度,每周通报治理效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治理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大市民和商户的理解、支持,营造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摸底调查,建立台账
各村(居)委会要摸底排查,建立详细、完备的治理台账,每日上报治理进度。
(四)属地管理,联合督查
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居)委会为责任管理主体,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督查体制,发挥联合督查作用。
(五)强化责任,严格考核
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分管治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定人定岗,责任到人。各村(居)委会、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包村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发现一起因治理不到位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直接问责。
(六)科学评定,严格奖惩
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实行通报批评、行政问责。
四、督察方式
(一)督察组根据分包辖区对各辖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治理工作进行每日督察,各督查组负责督促落实整改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督查组现场督查时,相关村,包村部门负责人员必须到场,及时完成治理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村、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露天烧烤专项治理工作督导考核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落实。
(二)坚持标准,有序推进。
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督查考核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露天烧烤的排查、取缔和治理工作,推动露天烧烤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督查组于每日通报督查情况。
(三)加强宣传,正向引导。
及时宣传好的典型和做法,努力应到露天烧烤治理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