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25-00034
  • 荥阳市民政局
  • 其他文件
  • 2024-12-23
  • 2024-12-24
  • 通知
  • 荥民文〔2024〕49号
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关爱服务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环翠峪管委、科学城民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困难群众双节前救助帮扶,织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关爱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春节

二、活动范围

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难流动儿童、农村留守老人、高龄独居空巢老人、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人员、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走访排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敲门行动”,排查走访特殊困难群体,全面准确掌握其生活状况及当前过冬存在的困难。针对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分类分层施策,精准救助帮扶,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二)分类救助帮扶。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排查情况,分类进行救助帮扶和走访慰问,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中,确保他们能够安全温暖过冬。

1、对于基本生活物资急需的民政服务对象,要及时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对存在取暖困难的民政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御寒棉衣棉被、取暖物资设备等,解决他们的冬季取暖困难;对于因急难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要及时进行临时救助,提高救助时效,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2、对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各类困难儿童,做好困难帮扶的同时,加强探访、巡访关爱频次,对于需进一步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开展服务,确保探访关爱服务取得实效。

3、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人员,做到“应救尽救”。采取必要措施,劝导遇困露宿街头人员到救助站或临时救助点受助,对确实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发放食品、大衣、棉衣棉被等生活所需物资,留存影像资料和照片,并告知辖区予以重点关注。

(三)动员社会力量。各乡镇(街道)要注重弘扬慈善理念,着力加大慈善帮扶力度,积极鼓励慈善组织、爱心企业、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投身“寒冬送温暖”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关爱服务,有效解决现行政策无法覆盖或覆盖后仍存在困难的困难群体问题。同时,为高效利用慈善资源,避免重复救助。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在摸排走访过程中,加强对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救助政策的宣传,引导困难群众知法懂政策,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同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以多种形式宣传“寒冬送温暖”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方面协调联动的浓厚氛围,织密织牢群众安全保障网。

(五)抓好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结合“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迅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民政服务对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全力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寒冬送温暖”关爱服务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具体行动,切实发动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要立足自身实际,制定详实可行有抓手的措施,积极主动组织开展特殊困难人群关爱帮扶救助工作。

(二)切实改进作风。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生产生活需求入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不打扰群众正常生活,做到帮忙不添乱、助力不干扰。对因工作虚夸、疏漏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送开展情况。活动开展期间,分别于2025年1月3日、1月17日、1月25日向市民政局办公室上报活动开展情况(简要说明和活动照片),遇到突发事件、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并于2025年2月14日前将关爱服务活动总结报送至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4650366,电子邮箱:64662920@163.com)

                           2024年12月23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