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荥阳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2日
2024年荥阳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荥阳市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引领现代化河南建设”总目标,持续强化“三标”意识、首位度意识,深入推进“十大战略”行动和“十大建设”工程,聚焦“四高地、一枢纽、一重地、一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建设“幸福民政、活力民政、文化民政、法治民政”为总揽,强化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深化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职责使命,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经常性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
2.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和体现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全面”要求,全面抓好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完成的新“引擎”、新动能。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统筹谋划、调整配备。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原则,用好在线学习平台,积极拓宽干部教育培训渠道,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干部调查研究、改革攻坚、应急处突、群众工作、狠抓落实的能力本领,培育“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
4.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标准,加大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积极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强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跟进学习,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配合做好意识形态未巡先改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精心组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树立民政良好形象。
6.着力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持续开展“双抓双促”创五星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每季度“逐支部观摩、亮赛比”活动,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有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每季度举办党员能力素质赛考活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素质提升。做好机关党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以“党建+”为抓手,联系服务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推进党建+社区、小区(楼院),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制度,运用“四单两评”创五星机制,组织机关党员积极在居住地小区(楼院)报到、领单办单,服务居民群众。不断深化“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开展党建+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建核心引领作用,为企业排忧解难,以高质量党建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
7.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局机关和二级机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绩效评价、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完善治理,实现目标,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开展专项审计。
8.规范干部人事管理。积极稳妥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梳理完善“三定”方案,细化内部工作职能。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配合做好选人用人未巡先改工作。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做好干部平时考核、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等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二、着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9.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研究出台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并与健康状况评估有效衔接。研究出台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发放办法。协调市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出台支持家庭养老服务具体办法。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持续开展六类困难老年群体的探访关爱。
10.落实省、郑州市、荥阳市重点民生实事。按照全省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年内实现老年助餐服务覆盖全市60%的城镇社区和10%的行政村,其中每个乡镇(街道)均有1个能够提供配餐服务的老年食堂(中央厨房)。按照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年内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1000户,建成老年助餐点47家以上,新增养老托老床位331张。
11.健全城市社区“银发顾问”制度。规范“银发顾问点”建设,年底前全市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4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基本全覆盖。借助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设置线上“养老顾问”,为顾问点、顾问员等提供信息化支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养老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等培训,提升社区顾问员的服务能力。
12.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建设短板。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含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点等)建设,年底前行政村覆盖率达60%以上。
13.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鼓励全市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抓好管理、服务、技术“三支队伍”建设,遴选不少于1家市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并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订单式”定向培养合作关系,定期提供指导、咨询、培训服务。举办全市养老服务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及竞赛活动。开展村级养老服务“明白人”培训。
14.抓好养老服务领域监督管理。巩固安全和发展同等重要地位,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经常性开展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采取“四不两直”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紧盯整改。加强年度重点工作月调度和现地督导,建立月通报制度,跟进推动落实。
15.聚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推进高品质养老社区建设。以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为抓手,探索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深度应用。认真梳理全市养老上下游产业链,积极搞好宣传推介,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有突破。大力开展智能化、辅助化、娱乐化等老年产品研发,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
16.主动接受人大的联动监督。按照《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联动监督方案》和郑州市、荥阳市人大要求,认真搞好对接,切实梳理《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做好省市人大联动监督的各项准备。
17.着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筹建老龄工作机构,配强配齐工作人员,确保老龄工作有人抓。及时调整充实老龄委成员单位,适时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分析部署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政策,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争创一批全省、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三、着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18.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低保“单人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低保保障人数稳中有升。加大流动人口救助力度,提升临时救助水平质效。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
19.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举措,加强核对平台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数据比对共享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民政领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20.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有序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排查力度,全面开展对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做到应认尽认。
21.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推动社会救助由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向服务救助拓展,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满足困难群众类别化、差异化救助需求。
22.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培训。以近年来出台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为重点,以城镇居民聚集点和偏远山村为主阵地,结合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常态化开展宣传。组织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严格考核机制,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为民服务能力,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地。
23.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督导检查,推动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定期开展疑点数据排查工作,深入开展救助领域信访矛盾专项化解,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和信访举报渠道,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着力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24.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深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落实。以应保尽保为目标,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加强“动态监测”,规范“一人一档”,为生活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监护缺失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继续开展郑州市“绿城有爱”主题关爱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系列活动。贯彻《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完善落实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有效模式。巩固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认定“跨省通办”。继续实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保障好超龄孤儿的受教育权益。
25.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收养相关制度,支持配合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及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加强收养政策学习,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26.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完善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开展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建立更加精准高效的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27.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选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专业水平。继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规范化建设,巩固“一县市一中心、一乡镇(街道)一站点”成果的基础上,以“六个抓好”(抓阵地建设、抓建档立卡、抓数据管理、抓服务保障、抓宣传引导、抓队伍建设)为工作目标,开展未保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以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主要阵地,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为主要工作力量,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爱心人士为补充的儿童福利工作网络。
五、着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8.加大培育指导力度。积极培育发展慈善力量,鼓励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依法认定为慈善组织,加快培育选树一批内部治理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的慈善组织,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强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慈善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制度、围绕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慈善项目,依法开展慈善活动,促进慈善组织数量有序增长、结构逐步优化、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开展新修订的《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慈善法》和新修订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慈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提升法治意识、自我发展、依法行善能力。打造慈善品牌,提高慈善普及性、可持续性。完善慈善组织内部监督机制和专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运作规范。落实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慈善组织健康发展。
29.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围绕慈善财产和慈善活动,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慈善活动综合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和规范慈善组织年报年检、第三方评估、抽查审计、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审核、公开募捐行为、慈善财产管理等工作。开展“阳光慈善”专项行动,加强“慈善中国”信息平台应用,公开基本信息、慈善项目、慈善活动和公开募捐等情况有关信息,主动接受公众、媒体及捐赠者的监督,切实保障利益相关方知情权。加强慈善组织诚信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
30.强化依法有序引导。持续做大做强“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依法有序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扩展基金募集渠道,提升基金使用成效,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鼓励、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慈善专项基金、提供场所和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各类慈善活动。
31.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利用“中华慈善日”“国际志愿者日”“郑州慈善日”“荥阳慈善日”“中华慈善奖”“河南慈善奖”评选表彰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活动,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讲好慈善故事,宣传慈善典型,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培育社会公众慈善意识,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互助友爱、无私奉献的道德风尚,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有意愿、有能力的先富群体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激励引导更多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32.持续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党组织应建已建率达到100%。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推动社会组织章程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纳入”。以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和党建示范点培育作为抓手,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33.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从严登记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成立必要性、运作可行性,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等方面的审核,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强化社会组织的政治属性,联合业务主管单位重点对涉及意识形态类、资金类、人员密集类的社会组织严格登记审查,审慎登记社会团体类社会组织。
34.严格社会组织日常监管。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三年(2024-2026年)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规定。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强化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监督。建立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严格社会组织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推动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资金监管机制,联合财政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财政、财务、会计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建立健全问题社会组织台账和工作清单,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一家一案,一查到底,有效解决问题社会组织存在的风险。
35.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持续做好郑州市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及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等系列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落实郑州市社会组织撤销后清算处理机制,突出解决被撤销登记或长期停止活动等“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算难题。执行郑州市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函告情况及征询意见制度,提醒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好行业管理监督指导责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各负其责、依法监管,实现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不脱缰”“脱钩不脱管”“脱钩不脱扶持”“脱钩不脱服务”。
36.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用好等级评估、评优评先、新闻宣传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品牌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稳岗就业等工作。持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助力产业发展、提供智库支持、凝聚专业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7.做好全市村级组织四项指导目录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治随意向村级组织派交任务、擅自要求挂牌和出具证明、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推动规范工作落细落实,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整体效能,减轻基层负担。
38.持续开展农村社区治理系列培训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治理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全市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农村骨干人才的治理能力,发挥基层村干部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全市村主任开展农村社区治理系列培训。
39.开展村务公开评比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集中开展村务公开评比,全面推动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更好的实现村民自治,助力乡村振兴。
40.开展征集农村社区治理优秀案例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总结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进提升农村治理效能,形成具有创新性、时效性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社区治理典型案例。
41.不断提升社工站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社工千站暖万家”活动,做好社工站日常业务指导、专业培训、督导评估、成效总结等工作,不断提升社工站服务成效。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弱”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专业化服务。
42.做好志愿服务行政监管。切实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志愿服务投诉举报渠道,对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出具情况抽查,不断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运行。
七、着力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43.持续规范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婚姻登记预约和登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婚姻登记和“跨省通办”业务。积极争创婚姻登记优质窗口和优秀婚姻登记员“双争”活动,完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组织婚俗改革宣传,拓展颁证服务,适时组织集体婚礼。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和低俗婚闹等陋习,倡树婚事新办简办新风尚。
44.持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切实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救助管理站的主体作用。坚持分类救助、轻重缓急的原则,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以“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为抓手,加强多方联动,加大街面巡查救助、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坚决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45.持续提升残疾人福利工作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主动提醒”“政策告知”、资格审查认定“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制度,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积极推进“精康融合行动”,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1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县级示范站点,持续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
46.持续推进殡葬服务管理。坚持规划先行,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益性骨灰堂和先人纪念林建设,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落实火化政策,持续提升火化率。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常态化,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强化日常监管,推进非法墓地、侵害群众利益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大殡葬服务机构监管,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47.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加强行政区划研究,提升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稳慎推进撤乡设镇、乡镇改设街道等行政区划变更工作。规范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和界线界桩定期排查工作,强化界线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平安边界建设。
48.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严格地名审批和备案公告管理,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和使用管理,常态化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加强地名文化建设,讲好地名文化故事,开展河南省“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评选推荐工作。
49.深化区划地名成果应用。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加强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及时更新维 护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信息,推动区划、地名和界线信息数据更新维护常态化、规范化。
八、着力推进项目实施和规范资金管理
50.统筹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做好任务分解及政策解读,聚焦民政系统行业优势,积极寻找招商项目的结合点与突破点,为招商引资提供强力支撑,全力完成全年1个新引进项目、10亿元签约额的任务。
51.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对接发改、财政等部门,争取专项债和财政资金支持,对现有民政服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对谋划的项目加快建设。
52.不断加强资金规范化管理。做好公益金项目申请追加工作,争取资金保障。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对资金支付情况形成有效动态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及时拨付。
53.做好绩效评价与监督。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与工作预期达到效果,会同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九、着力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54.做好灾后重建“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梳理灾后重建以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问题整改,巩固提升成效,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使用规范,确保国家验收顺利。
55.着力提升民政统计数据质量。推进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与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模块有效衔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56.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持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行政执法培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57.持续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能力。继续推动“一件事”、“免证办”、"跨省通办"等高效政务服务新举措,聚焦流程优化、材料精简、做好线上线下融合、惠企便民服务等工作,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加强民政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效能。
58.筑牢民政事业安全发展防线。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开展“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持续开展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深化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强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压实信访案件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发挥领导包案、高位推动作用,坚持条块结合,加强督查,做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直面群众,加快解决存量问题,重视化解各类新发生问题。加强舆情监测,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风险研判评估和动态监测机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坚决防范发生社会舆情事件。
59.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参加民政论坛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全面推进民政领域统战、群团、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建议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统筹开展督查考核工作,推动民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60.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依托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活动,确保离退休干部听党话、跟党走。扎实做好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和困难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待遇,认真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重要节点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民政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正能量活动。推进民政领域“五老”关心下一代工程,努力争创“五好”基层关工委。
61.认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推动民政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排查,按时办理“三书一函”,加强社会基层治理,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着力营造民政领域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62.抓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方位开展反诈教育培训,争创“无诈机关”和“无诈单位”。充分发挥工作网站及服务窗口的宣传作用,动员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抓好全市各级婚姻登记窗口的反诈宣传工作,及时向相关老年群体进行反诈宣传教育,夯实“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整体格局。
63.积极打造节约型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