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054/2017-00010
  • 荥阳市司法局
  • 本单位机关事务
  • 2017-03-28
  • 2017-03-29
  • 决定
  • 荥司文〔2017〕4号
关于表彰人民调解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6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稳定大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稳定大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不辞辛劳、不图名利,勤勤恳恳、甘于奉献,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工作扎实、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人民调解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京城办康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0个先进集体和孙喜法等6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牢固树立奉献意识,以更加坚定的政治信念、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荥阳市司法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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