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卫[2017]11号
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
全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省、市政府政务公开考核的有关通知要求和《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荥政办明电〔2017〕10 号),市卫计委将开展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机构职能不同,考核内容见附件中所属各个机构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办事处卫生(院)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医院,防疫站、卫生计生监督所,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考核方法
(一)报送总结及考核表。各单位按照附件中信息公开目录考核的内容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考核表”一并以书面(2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方式报卫计委信息中心。
(二)现场考核,将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市卫计委信息中心将按照荥阳市政府办的要求,对各项考核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附件:
1.乡镇卫生院信息公开目录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
3.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
4.医院信息公开目录
5.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目录
6.防疫站信息公开目录
7.卫生计生监督所信息公开目录
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信息公开目录
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