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17-00138
  • 荥阳市民政局
  • 综合,通知
  • 2017-05-26
  • 2017-05-26
  • 通知
  • 荥民〔2017〕38号
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现将《民政局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荥阳市民政局

                                             2017年5月26日


民政局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荥阳市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全力保障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整治”活动,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整治,规范信访秩序整治和严厉打击 “三堵三闹”(堵门、堵路、堵工地、闹机关、闹医院、闹学校)违法犯罪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郑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四次会议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通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各单位工作责任感,着力解决一批影响民政行业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化解一批关系民生、关系大局稳定的信访问题,教育转化一批思想偏执的信访老户,依法处理一批借机寻衅滋事、违法犯罪的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人员及“三堵三闹”违法人员,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工程项目建设违法犯罪行为及幕后保护伞和操纵者,使荥阳民政系统涉企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

  (二)通过开展赴京进省到郑州市重访重信专项治理活动,化解多次重复越级上访,特别是近三年以上信访老户问题,努力化解一批案结事不了、息诉不息访、重信重访、缠访闹访的信访老户,最大限度降低信访量,确保党的十九大前基本化解完毕,我市信访工作秩序得到规范。

  (三)严厉打击“三堵三闹”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整治内容

  (一)优化民政系统发展环境整治活动内容

  1.严厉打击以各种理由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欺行霸市、阻工扰工、封门堵路、寻衅滋事、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参工参运、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煽动闹事、组织策划、幕后操纵,指使聚众扰乱正常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严厉打击组织、煽动、纵容破坏扰乱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严厉打击盗窃、哄抢、毁坏工程建设设施、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5.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人员干部,并移送市纪委(监察局)依法依规处理。

  (二)规范信访秩序整治活动内容

  1.开展赴京进省到郑及来我局信访老户化解集中攻坚活动,解决多次重复越级上访,特别是近三年以上信访老户问题。

  2.组织对民政系统的所有信访老户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澄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好问题化解、人员稳控等工作。

  3.依法治理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以访施压、以访牟利和煽动、组织串联集体上访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及信访秩序的违法信访行为。

  (三)严厉打击“三堵三闹”违法犯罪整治活动内容

  1.严厉打击在各科室及二级机构损毁办公设施,无理取闹辱骂、围攻或者威胁、殴打工作人员,或以围堵主要出入通道、静坐、示威、喊口号等方式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混乱,组织、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公共秩序,或者采取穿孝衣、摆花圈、打横幅、举标语或以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以及已接受相关救助、签订过《停访息诉协议》,事后又以上访为由,多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擅自拦截堵塞公路、设置路障,阻碍交通通行且不听劝阻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此项工作自2017年5月15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

  局机关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要围绕“三项整治”活动目标和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活动开好局、起好步。要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保障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排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6日)

  在开展优化荥阳民政系统发展环境整治活动中,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要深入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掌握重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档案,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解决。对摸排中掌握的违法线索,要及时核实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开展严厉打击“三堵三闹”违法犯罪整治活动中,各有关科室、二级机构要针对“三堵三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排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并注意前期证据掌握,为局机关调查取证打好基础。

  (三)集中治理阶段(6月27日至11月30日)

  局机关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大对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和“三堵三闹”违法犯罪活动的治理力度。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办和通报。

  对排查发现的涉企违法犯罪和“三堵三闹”违法犯罪线索,有关科室、二级机构要于3日内核实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后于3日内对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由局领导小组交公安机关核实办理;案件涉及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快予以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针对上级交办和排查出的信访老户,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策、一事一议”,逐人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信访老户案件办理全部依托信访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录入,确保化解过程和结果网上“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在化解工作中,要采取“三个重新”,即重新组织办案人员、重新调查取证、重新研究化解意见;“三个不局限”,即不局限于原有结论、不局限于程序终结、不局限于常规方法;“两个穷尽”,即穷尽化解手段、穷尽解决办法等工作措施;要综合施策,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信访救助等手段,充分发挥律师、志愿者、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作用,通过公开听证、会审会商、代表评议等方式,全力以赴推动信访老户化解,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6月份开始对所有生活困难的信访老户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力争6月底前将信访老户教育疏导到位、困难帮扶到位、稳控防范到位。7月份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要制定信访老户控增量管理办法。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尤其是要通过民政行业发展环境整治,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根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常态化机制。同时,通过规范信访秩序整治活动,探索建立解决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长效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杜绝赴京、省、郑州市越级访、集访、非访。对工作成效明显,信访老户化解彻底、停访息诉的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年终目标考核中采取加分等方式给予奖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荥阳市民政局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民政局局长任组长,民政局副书记、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科,由信访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要充分认识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每半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推动,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保障,严格查究。局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有关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并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不重视、措施不力、排查不细,导致群体事件发生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沟通,畅通渠道。各科室、二级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报送本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信息沟通及时高效。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