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17-00140
  • 荥阳市民政局
  • 综合,通知
  • 2017-05-10
  • 2017-05-10
  • 通知
  • 荥民〔2017〕31号
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

  目前,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据有关部门和气象专家预测,今年汛期,我市气候状态整体偏差,黄河流域、淮河流域降水偏多,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市极有可能出现强降雨等极端灾害性天气,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汛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救灾工作无小事,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动、灾民自救”的工作原则,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抗大洪、救大灾的准备工作,把防汛救灾工作当作当前一项中心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要认真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汛期救灾应急工作预案,确保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二、高度重视汛期灾情的上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国土、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灾害的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尽快熟悉掌握新的灾情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当灾害发生后,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灾区核查灾情,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规定,准确填报灾情,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决不能发生延报和漏报问题。

  三、做好汛期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各乡镇、街道接通知后,要认真开展救灾储备物资的检查、清点工作,按照本地自然灾害风险、特点和救灾物资需求,抓紧做好物资采购和储备,补充、充实救灾储备物资,确保在灾害发生后,所需救灾物资及时到位,切实保障紧急避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稳定。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规范使用。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承担的救灾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落实好灾民生活救助预算资金和救灾工作经费,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要严格灾民救助对象审核规程,准确审核各类救助对象,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准确区分救助需求,实行台帐管理,分类施救。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要求,严格资金拨付、发放程序,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拨付到位。要主动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对救灾资金的分配、发放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救灾资金规范运行、安全使用。

  五、严格汛期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汛期值班是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岗位责任制,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确保固定电话、传真机和救灾人员手机联络畅通。民政部门分管领导、民政所长、灾害信息员有人事调整、通信联络变更,要及时报市民政局救灾科。日常工作中,要及时登录关注“救灾工作微信群”,随时接收灾情信息。对本辖区发生的重大灾情,要按照《河南省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上报,保证汛情及时上传下达。

  责任重于泰山,使命高于一切,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2017年汛期救灾准备工作,为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荥阳市民政局值班电话:64662920

  荥阳市民政局救灾科电话:64673578

  传真电话:64662920

  电子信箱:xymzjjj@163.com

                                              荥阳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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