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及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荥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合理统筹推进,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环节,确保程序正当。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变化,确需新增或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各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并公布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荥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