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185/2019-00027
  •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公告
  • 2019-07-18
  • 2019-07-31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相关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报告

根据郑脱贫办〔2019〕12号以及豫脱贫办〔2019〕 51号《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的相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举一反三,排查梳理,认真整改,抓好落实,现对公益性相关问题整改的完成情况整改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坚持问题导向,对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对全市就业扶贫开发的42名公益性岗位暨村级劳动保障专管员,进一步摸清底数。截止目前,没有发现人员超龄、轮流坐庄的问题发生。

二、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对我局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暨村级劳动保障专管员,结合郑脱贫办〔2019〕12号文件《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相关问题开展整治工作的要求》以及近期各级巡视督查反馈的相关问题,充分发挥各乡劳保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管理,并制订了荥农工办〔20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劳动保障专管员管理的通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督查,确保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能充分发挥作用,落实各项就业扶贫工作,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动态管理,加强监督

对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暨村级劳动保障专管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劳保所结合专管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并每月上报任务完成情况,做到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按专管员的职责制度、责任制度、管理制度、考评制度、退出制度进行逐项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或不服从管理的专管员及时上报,进行更换、停发工资、解除劳务协议。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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