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在荥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郑州市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坚持“三大主体”工作格局,按照“抓改革创新、强投资开放、促结构转型、求民生改善”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2015年郑州市下达我市目标责任任务为“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062套;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29套”。
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情况: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宽备窄用”的原则,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5个项目(京城办康寨村、冯寨村、石寨村二期、豫龙镇二十里铺村、环翠峪安置区)共2707套(占郑州市下达目标任务2062套的131.28%)。目前,3个项目正在进行基础施工;2个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超额完成了郑州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情况。我市今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个项目(海龙湾五期、成邑德润华庭、中森六期悦蓝山)共829套,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完成,完成了郑州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福泽家园”经济适用住房的交付使用情况。截止目前一期共计606套已交付574套,交付率94.72%;二期共计332套,已交付297套,交付率89.45%。
(二)优化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加强房地产项目监管,投放商品房100万平方米。1-11月,房地产开发新开工344.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05%。
(三)完成2015年32个老旧小区(零星家属楼院)106栋楼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工作。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通过验收,投入财政资金约524万元,改造面积约4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495户。
(四)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通过对我市回迁的农村社区进行调研,出台了我市全面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协调召开了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会,并选定豫龙槐西社区、崔庙郑庄社区和贾峪洞林湖社区为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试点,积极跟进,进行政策指导和帮助,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日常督查,邀请郑州市局领导到豫龙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试点进行检查和指导。
(五)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房屋安全普查、建档工作,对城市建成区2013年至2014年底依法建成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进行普查建档,目前共普查房屋288栋、343.1万平方米。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28处危房及时下发整改通知。
(六)巩固房屋租赁联合管理机制。加强与市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开展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完成我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户数2160户,管理面积13万平方米。
二、房地产市场运行稳中向好(1-11月份)
(一)商品房投放增长逾1倍。我市新批准商品房预售78件,新批准预售面积245.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6.69%。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60.6亿元,同比增长29.9%。房地产开发新开工344.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05%;竣工150.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2.57%。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逾1倍。商品房销售17870套,同比增长100.65%;面积210.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0.3%;商品房销售额129.94亿元,同比增长158.02%。
(三)域外人士购买率保持在5成以上。域外人士购房10002套,占商品房销售总套数的55.97%,与2014年全年相比增长16.27%。
(四)商品房库存量增长逾5成。经统计,我市已批准的商品房预售项目中尚未售出的商品房累计10774套,同比增长69.94%,面积145.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4.85%。其中商品住房98.32万平方米,若按2014年全年商品住房月均消化面积9.78万平方米计算,我市待售商品住房消化周期为10.05个月,属于供求平衡区间(6-12个月),消化周期较10月份减少0.44个月。
(五)二手房交易增长趋于稳定。二手房交易成交1396套,同比增长18.81%;成交面积16.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61%;成交金额3.85亿元,同比增长25.7%。
(六)土地出让面积同比减少。房地产用地出让共26宗,面积56.4万平方米(合846亩),同比减少65.98%。
(七)房地产抵押贷款量、金额同比大幅增长。房地产抵押登记共办理14849宗,同比增长89.21%;抵押面积290.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4.54%;贷款金额91.67亿元,同比增长75.98%。
(八)房地产行业税费征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保持平稳。我市房地产行业税费征收共计完成24.24亿元,为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9亿元)的85.68%,其中: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金成交金额11.55亿元,同比减少60.66%;房地产销售不动产税征收完成9.8亿元,同比增长89.92%;房产契税征收完成7645万元,同比减少7.78%;土地契税征收完成8316万元,同比减少64.76%。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是推行“三房合一”新机制,统筹确定全年住房保障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分包部门、具体责任人以及时间节点,全面推进落实。二是严格棚户区改造目标责任体系和项目推进例会制度,市政府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各责任单位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进度和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市督查办定期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强力推进项目的顺利进展。三是配合市发改委、城改办等部门完成我市申报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中央预算内资金有关资料,争取上级资金3434万元;配合市发改委完成我市三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定价工作。四是贯彻落实各项保障性住房政策,利用电台播出通告、制作宣传版面、印制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加大公租房、限价房政策宣传力度,抽调人员分别对乡镇(街道)、企业、学校等开展便民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五是严格规范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和准入退出管理。目前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91户,已轮候配租173户;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134户。六是认真做好郑州市对我市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七是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19户,240人。其中新增5户、11人,取消38户、70人,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6.57万元。八是规范保障房分配程序,制定了《荥阳市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荥阳市2015年度限价商品住房分配方案》,明确分配原则、分配范围、分配房源、分配程序等;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代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九是做好公房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公房进行汛期前安全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一处,累计维修水电管线20余次,收取公房租金37460元。
(二)坚持指导稳定市场,优化房地产市场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二是建立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检查机制,规范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的备案监管,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房地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对全市3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38个商品房开发项目进行4轮拉网式巡查。三是规范做好全市城镇房地产用地出让招拍挂工作。四是加强与市财政、发改、统计等部门联系,全面收集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建立全市在售在建房地产项目台账,深入进行研究分析,认真做好房地产统计分析工作。五是积极开展行业内部非法集资风险自我排查,逐步建立健全处置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监察预警与处置机制。六是扎实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作为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认真组织排查,对涉及土地、规划、建设、电力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市政府进行任务分解,实行部门协作联动、问题销号制度,协调推动企业难题及时得到解决。七是组织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在郑州市绿城广场举办的荥阳城市建设成果展,召开“宜居宜业宜游新荥阳”高峰论坛,并积极参与“中国首届石榴文化节活动”,宣传推介荥阳。八是组织召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金融机构座谈会,分析当前我市房地产业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机遇挑战,鼓励企业抓住政策利好机遇,树立品牌意识,不断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
(三)稳步实施,探索创新,提升我市物业行业整体水平。一是持续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监管,严格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招投标管理,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营造有序规范的行业环境。同时,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与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动态巡查相结合,加强住宅小区动态巡查,对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装置配备进行重点督促和落实。二是做好前期物业招投标和承接查验工作。受理前期物业招投标备案32件,办结31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36件,办结33件;业主委员会换届备案受理1件;完成承接查验备案7件。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联合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观摩、消防培训活动;邀请郑州市局专家对乡镇、街道物业管理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智慧物业”创新知识培训。四是积极做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创建工作,全年指导申报市级示范项目4个。五是规范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利率计息分摊工作,逐步建立运转协调的维修资金管理体系。全年建立专项维修资金17710户、96万平方米。
(四)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深入推进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一是结合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要求,配合公安、消防开展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抽调90余人,采用多种方式对沿街门店及常住人口重点区域登记造册,并对我市居民楼院公共区域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共排查居民楼院424个,居民楼1540栋,发现隐患737处,当场整改隐患276处。二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稳妥做好群众、业主沟通联系工作,采取上门送法、入户咨询等方式向群众、业主发放房屋租赁政策法规宣传页300余份,解答上门咨询120余户。三是探索组织居民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公约,对房屋租赁实行自治管理,选定槐西新型农村社区为试点,积极推行出租房屋分类分层次分网格管理。
(五)积极推进,规范提升,进一步做好权属登记工作。一是积极学习贯彻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扎实开展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提升房屋登记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紧紧围绕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提前介入,建立新型农村社区房屋建设台账,及时掌握建设进度、手续办理、群众回迁等情况,确保建成的房屋条件成熟一个、登记一个。三是积极探索我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制度,切实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四是规范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和备案证换发工作。
(六) 重视行风政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制定中心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开展便民服务进社区、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活动,积极宣传房地产最新政策法规,把联合金融机构进驻到各房地产企业现场办公做到常态化,最大限度的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三是通过开展“争创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道德模范家庭”、“科长业务大讲堂”等活动,全面推进“修身行善,明礼守法”活动。四是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目标,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对中心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保障体系,规范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五是推动了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完善了奖惩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做到有考核、有追责、有奖惩的长效机制工作考量体系。全年通过网格发现并及时解决各种房地产问题99起。六是认真做好房地产办件质量督查工作,定期对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不断提升中心依法办事、规范管理水平。七是配合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