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郑州市局重点工作,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务实重干、持续提升,努力保持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持续创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全力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016年,郑州市政府向我市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996套(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929套。
——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出台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意见,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任务。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积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智能化管理工作。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要求,出台引导农民进县城、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措施文件,使我市商品房市场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
——加强房地产项目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年投放商品房1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
——加强物业管理质量和行业诚信管理,推广“智慧物业”信息化平台普及应用。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推进老旧小区无主管楼院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
——完成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充电桩的整治规范工作。
——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完成年度归集维修资金120万平方米。
(四)深化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功能创新
——探索房屋租赁管理模式,深化规范联合管理,推动房屋租赁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一是积极与郑州市局、郑州市保障处对接,与我市城改办密切配合,督促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手续办理,按节点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租房建设的新精神,优化公租房建设模式,进一步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通过公租房保障,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房屋租赁市场体系,做好我市公租房、存量商品房房源信息。三是起草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打通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通道,逐步推行公租房保障实物配租与货币化补贴并重,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试点。四是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确保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房源分配和后期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最终实现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五是做好我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以缴纳异地移建款方式进行置换工作。六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七是做好我市公房防汛、管线维修等管理工作。
(二)科学研判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联合市发改委制定出台引导农民进县城、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措施文件,积极稳妥地去库存、促进销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和发展。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引导。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科学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做好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推行使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商品房签约行为。三是加强预售管理,建立房屋价格预警机制,稳步控制房价;严格预售资金监管,针对项目建设及存量情况,合理进行监管,试行监管资金对接建设单位,全面了解企业资金用途,保证资金对位拨付,维护资金使用安全。四是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强对工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产业地产的调查研究,引导开发企业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实现向商业地产、产业地产、旅游地产、智慧健康养老地产等领域的多元发展。五是加大对荥阳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环境优势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推介,组织企业走出去,全面推介我市区位发展优势、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六是强化房地产市场检查和指导,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和存量房交易行为。七是成立房地产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做好行业服务工作。八是规范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和资质管理工作。九是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积极鼓励成品住宅建设,提升住宅综合品质。
(三)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服务方式创新,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统计工作,督促小区加快充电桩的建设和整治规范工作。二是积极引进知名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荥阳进行管理,委托知名企业参与,加强组织街道(乡镇)、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推行物业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提升项目经理管理水平,做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创建工作,促进行业发展。三是严格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和招投标管理,指导小区做好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定期开展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动态巡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四是积极推动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细化监督指导,加快新型农村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建设,指导街道(乡镇)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五是以激励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引导业主自觉参与为主要手段,形成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成果。六是构建物业管理新模式,推广智慧物业信息化平台普及应用,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实现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升级。七是强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做好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八是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四)继续深入开展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联动机制。一是依托联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积极与市公安、工商、地税、卫生、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构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二是加快培育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三是积极推进房屋租赁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网站和信息系统,调查研究房屋租赁市场状况,定期向市民提供房屋租赁租金走势等有效信息,为政府和广大业主提供参考依据,逐步开展房屋租赁网上登记备案工作。
(五)加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健全完善产权管理体系。一是积极贯彻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政策。落实省、郑州市和我市要求,加强与国土部门沟通协调,坚持“业务流程确定为先”原则,做好房屋交易监管和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业务衔接过程中流程设计、收件清单、信息软件更改和窗口设置等工作,实现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共享、传送便捷,确保房屋交易安全。二是进一步提高办事大厅业务办理水平。加强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科学调整注销登记中现场勘验和登记受理工作流程,进一步缩短工作时限;调整预售款用款计划核实流程,强化预售款监管,积极推进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完善楼盘表管理系统,建立单位新建房屋楼盘表。三是进一步加强房屋登记人员的管理,切实提升房屋交易登记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我市平稳有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房地产法制建设,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依法行政体系。一是继续推动“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明确审批事项的工作依据、工作流程、服务时限及收费标准。二是加大政策调研力度和法制培训力度,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加强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规范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制度。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办理处罚案件和纠纷案件全面执行案件主办人制度;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动态巡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四是深化“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强化长效机制管理和社管平台使用对房地产工作的积极推进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将网格化管理向房地产业务领域延伸,促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五是强化房地产办件质量督查,用法律法规约束办事行为,用规章制度监督办事行为,不断提升中心依法办事、规范管理水平。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保障机制建设,严肃追究问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加强行风建设。组织签订年度行风建设承诺书,抓好行风评议活动的组织实施;大力提高行政效能督查水平,组织做好2016年机关绩效考核、实事工程、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三是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机关。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开放式学习理念,通过组织相关干部到高校学习培训、外地交流、邀请专家讲课、定期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成效,全面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素质。四是加强信访工作,坚持落实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工作制、矛盾纠纷排查制,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确保信访案件按期办结。五是创新便民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在做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科学指导中心各部门业务领域创新发展,积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全面做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后勤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郑州市局重点工作,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务实重干、持续提升,努力保持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持续创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全力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016年,郑州市政府向我市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996套(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929套。
——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出台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意见,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任务。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积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智能化管理工作。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要求,出台引导农民进县城、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措施文件,使我市商品房市场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
——加强房地产项目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年投放商品房1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
——加强物业管理质量和行业诚信管理,推广“智慧物业”信息化平台普及应用。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推进老旧小区无主管楼院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
——完成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充电桩的整治规范工作。
——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完成年度归集维修资金120万平方米。
(四)深化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功能创新
——探索房屋租赁管理模式,深化规范联合管理,推动房屋租赁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一是积极与郑州市局、郑州市保障处对接,与我市城改办密切配合,督促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手续办理,按节点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租房建设的新精神,优化公租房建设模式,进一步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通过公租房保障,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房屋租赁市场体系,做好我市公租房、存量商品房房源信息。三是起草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打通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通道,逐步推行公租房保障实物配租与货币化补贴并重,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试点。四是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确保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房源分配和后期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最终实现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五是做好我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以缴纳异地移建款方式进行置换工作。六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七是做好我市公房防汛、管线维修等管理工作。
(二)科学研判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联合市发改委制定出台引导农民进县城、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措施文件,积极稳妥地去库存、促进销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和发展。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引导。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科学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做好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推行使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商品房签约行为。三是加强预售管理,建立房屋价格预警机制,稳步控制房价;严格预售资金监管,针对项目建设及存量情况,合理进行监管,试行监管资金对接建设单位,全面了解企业资金用途,保证资金对位拨付,维护资金使用安全。四是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强对工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产业地产的调查研究,引导开发企业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实现向商业地产、产业地产、旅游地产、智慧健康养老地产等领域的多元发展。五是加大对荥阳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环境优势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推介,组织企业走出去,全面推介我市区位发展优势、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六是强化房地产市场检查和指导,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和存量房交易行为。七是成立房地产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做好行业服务工作。八是规范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和资质管理工作。九是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积极鼓励成品住宅建设,提升住宅综合品质。
(三)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服务方式创新,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统计工作,督促小区加快充电桩的建设和整治规范工作。二是积极引进知名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荥阳进行管理,委托知名企业参与,加强组织街道(乡镇)、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推行物业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提升项目经理管理水平,做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创建工作,促进行业发展。三是严格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和招投标管理,指导小区做好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定期开展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动态巡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四是积极推动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细化监督指导,加快新型农村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建设,指导街道(乡镇)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五是以激励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引导业主自觉参与为主要手段,形成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成果。六是构建物业管理新模式,推广智慧物业信息化平台普及应用,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实现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升级。七是强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做好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八是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四)继续深入开展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联动机制。一是依托联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积极与市公安、工商、地税、卫生、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构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二是加快培育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三是积极推进房屋租赁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网站和信息系统,调查研究房屋租赁市场状况,定期向市民提供房屋租赁租金走势等有效信息,为政府和广大业主提供参考依据,逐步开展房屋租赁网上登记备案工作。
(五)加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健全完善产权管理体系。一是积极贯彻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政策。落实省、郑州市和我市要求,加强与国土部门沟通协调,坚持“业务流程确定为先”原则,做好房屋交易监管和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业务衔接过程中流程设计、收件清单、信息软件更改和窗口设置等工作,实现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共享、传送便捷,确保房屋交易安全。二是进一步提高办事大厅业务办理水平。加强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科学调整注销登记中现场勘验和登记受理工作流程,进一步缩短工作时限;调整预售款用款计划核实流程,强化预售款监管,积极推进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完善楼盘表管理系统,建立单位新建房屋楼盘表。三是进一步加强房屋登记人员的管理,切实提升房屋交易登记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我市平稳有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房地产法制建设,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依法行政体系。一是继续推动“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明确审批事项的工作依据、工作流程、服务时限及收费标准。二是加大政策调研力度和法制培训力度,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加强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规范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制度。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办理处罚案件和纠纷案件全面执行案件主办人制度;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动态巡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四是深化“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强化长效机制管理和社管平台使用对房地产工作的积极推进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将网格化管理向房地产业务领域延伸,促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五是强化房地产办件质量督查,用法律法规约束办事行为,用规章制度监督办事行为,不断提升中心依法办事、规范管理水平。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保障机制建设,严肃追究问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加强行风建设。组织签订年度行风建设承诺书,抓好行风评议活动的组织实施;大力提高行政效能督查水平,组织做好2016年机关绩效考核、实事工程、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三是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机关。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开放式学习理念,通过组织相关干部到高校学习培训、外地交流、邀请专家讲课、定期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成效,全面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素质。四是加强信访工作,坚持落实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工作制、矛盾纠纷排查制,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确保信访案件按期办结。五是创新便民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在做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科学指导中心各部门业务领域创新发展,积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全面做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后勤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