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097/2017-00105
  • 荥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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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2-15
  • 2017-12-15
荥阳市广武镇董庄安置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竣工结算审计

荥审建报〔2017〕44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

  审 计 项 目: 荥阳市广武镇董庄安置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2017年8月11日至9月20日,对荥阳市广武镇董庄安置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广武镇董庄安置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荥阳市广武镇董庄行政村双槐树自然村,建筑面积1768.53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二)招投标情况

    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委托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2016年6月12日,荥阳市广武镇董庄安置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公开开标,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693403.77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与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市广武镇董庄安置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价2693400元。合同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0日。   

 2017年3月31日,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验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509445.76元。

    荥阳市广武镇董庄安置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报审结算造价2902488.65元,审定结算造价2393042.89元,审减工程结算造价509445.76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应费用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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