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审建报〔2017〕 46 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审 计 项 目: 荥阳市2015年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 改造(索河办)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审计组自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对荥阳市2015年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索河办)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工作的意见》(荥政文〔2013〕47号)文件精神,荥阳市2015年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索河办)工程项目由荥阳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施工建设。
荥阳市2015年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索河办)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主要包含索河办政法社区改造工程、索河办成皋路社区改造工程、索河办兴华社区改造工程;二标段主要包含索河办建材厂社区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整修小区道路、翻建地下管网、墙体粉饰、落水管改造、路灯亮化、增加可识别设施等。
(二)招投标情况
荥阳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2015年9月10日,市2015年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索河办)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公开开标,河南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亚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分别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025631.15元和1358542.30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5年9月18日,荥阳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河南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市2015年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索河办)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1025631.15元。合同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
2015年9月18日,荥阳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河南亚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市2015年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索河办)工程二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1358542.30元。合同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1日。
2015年12月30日,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验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总造价多计工程价款751371.24元
荥阳市2015年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索河办)工程报审结算造价3037419.26元,审定结算造价2286048.02元,审减结算造价751371.24元。其中:一标段报审结算造价1297448.49元,审定结算造价962632.44元,审减结算造价334816.05元;二标段报审结算造价1739970.77元,审定结算造价1323415.58元,审减结算造价416555.19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应费用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7年11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