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审建报〔2017〕50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
审 计 项 目: 荥阳市贾峪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8月8日至10月20日,对市贾峪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贾峪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位于荥阳市贾峪镇刑村社区,工程内容包括集水池、调节池、污泥池、回用水池、污水处理设备间的建造等。
(二)招投标情况
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委托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施工招标。2015年5月27日,市贾峪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公开开标,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718000.00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5年6月4日,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与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市贾峪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款为1718000.00元。合同开工日期2015年6月5日,合同竣工日期2015年8月5日。
2015年8月15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验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211417.45元。
荥阳市贾峪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报审结算造价1881762.24元,审定结算造价1670344.79元,审减结算造价211417.45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应费用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