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审建报〔2017〕51 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审 计 项 目: 荥阳市昌蒲路中段(荥泽大道至织机路)道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2017年6月13日至8月10日,对荥阳市昌蒲路中段(荥泽大道至织机路)道路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昌蒲路中段(荥泽大道至织机路)道路工程位于荥阳市市区,道路全长1060.57米,宽20米,其中:行车道宽为11米,结构层厚为57厘米(16厘米厚石灰土、32厘米厚5%水泥稳定碎石、5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双侧人行道宽为4.5米,结构层厚26厘米(18厘米厚透水5%水泥稳定碎石、2厘米厚中粗砂、6厘米厚透水砖)。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路基路面铺设、雨污管道铺设、侧石和树坑石安砌等。
(二)招投标情况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2015年6月8日,荥阳市昌蒲路中段(荥泽大道至织机路)道路工程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公开开标,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7566241.88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5年6月29日,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荥阳市昌蒲路中段(荥泽大道至织机路)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7566241.88元。合同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27日。
2016年10月25日,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验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317571.44元
荥阳市昌蒲路中段(荥泽大道至织机路)道路工程报审结算造价7756360.40元,审定结算造价7438788.96元,审减工程结算造价317571.44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应费用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