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32号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荥阳市审计局自2021年 2月26日至5月6日,对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
市城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城市养犬、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21项职能,同时,挂荥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
内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事科、宣传教育科、督查科(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城市照明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科、村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13个科室。下设荥阳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荥阳市排水与污水管理中心、荥阳市园林中心、荥阳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荥阳市停车场管理中心、荥阳市燃气管理站、荥阳索河郊野公园、荥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9个事业单位。
机关行政编制20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核定编制数285人,现实有人员450人(正科11人,副科6人,科级以下433人),其中在编人员330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9人,退役军人安置购买服务人员51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市城管局预算安排39605.33万元,实际执行39083.12万元,预算执行率98.68%。其中:本级预算安排25641.66万元,实际执行25159.88万元,预算执行率98.12%;上级下达预算9018.50万元,实际执行9018.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本级预算追加3993.43万元,实际执行3993.4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存量资金预算951.74万元,实际执行911.31万元,预算执行率95.75%。
2020年度,预算安排40285.64万元,实际执行35132.69万元,预算执行率87.21%。其中:本级预算安排19091.20万元,实际执行18945.40万元,预算执行率99.24%;上级下达预算20573万元,实际执行15579.07万元,预算执行率75.73%;本级预算追加621.44万元,实际执行608.21万元,预算执行率97.87%。
(三)财政收支情况
2019年市城管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合计3817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8.41万元、项目支出35283.40万元。预算支出合计3908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8.41万元、项目支出36194.71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合计3529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33万元、项目支出32411.39万元。预算支出合计3529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33万元、项目支出32411.39万元。
(四)止2020年底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止2020年底,账面反映资产总额7738.2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20.92万元、其他应收款1.9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270.51万元、在建工程144.86万元。
负债总额322.71万元,其中:应付账款3.18万元、其他应付款319.53万元。净资产总额7415.55万元,即累计盈余。
(五)非税收入情况
2019至2020年收费及罚没收入合计15061.81万元。其中: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50.51万元、商场超市及沿街门店等生活垃圾处理费0.14万元、市政设施有偿使用收入2369.19万元、其他垃圾处理费0.07万元、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50.08万元、国有控股公司股利149.82万元、公安交警罚没收入35.41万元、建设罚没收入6774.38万元、垃圾清运费731.25万元、污水处理费4700.96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六)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2月,荥阳市审计局对张瑞同志任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市城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整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市城管局提供的电子数据以及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市城管局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但还存在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国有资产租赁事项未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 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
荥阳市委市政府下达2020年市城管局“新建、改建标准化公厕60个”的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11月开工新建17座,未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止审计时,新建17座公厕建成未验收,剩余43座新建、改建公厕已于2021年5月施工建设。
(二)重大经济事项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国有资产租赁事项未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市城管局于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将35辆环卫车分别出租给荥阳市土星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荥阳市傲蓝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荥阳市城发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荥阳市龙吉顺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收益共计3603600元,该国有资产租赁事项未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2. 行政处罚延期缴纳事项未进行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2020年12月1日,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对河南省玖陆绿庭实业有限公司改变规划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作出了2163409.18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以涉及处罚金额较大,资金压力太大,银行贷款也没有到位为由,于2020年12月10日向市城管局提出了延期缴纳行政处罚款项申请,并承诺在2021年3月30日前交清行政处罚款项,市城管局副局长签批同意延期申请。经审查,该行政处罚延期缴纳事项未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止审计时,该罚款未执行到位。
(三)预算执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1)2019年市城管局投资河南卫蓝城市建设维护有限公司投资收益1498185.65元,环卫车辆出租收入1244100元,共计2742285.65元,未编入年度收入预算。
(2)2020年环卫车辆出租收入1192620元,未编入年度收入预算。
2. 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不够
市城管局排水与污水管理中心未向广志驾校、百泉东岸等19家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污水处理费。
3. 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019至2020年市城管局共签订购销、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等合同共计89项,涉及金额137307645.87元,未依法缴纳印花税。
4. 合同签订不规范91178654.02元
2019至2020年市城管局作为甲方,签订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合同存在无标明签订日期、无交货时间等要素,金额共计91178654.02元。其中:2019年8份合同,金额2608318元;2020年20份合同,金额88570336.02元。
(四)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国有资产出租收益1134705元未及时收回
市城管局于2020年5月与荥阳市土星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荥阳市傲蓝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荥阳市城发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荥阳市龙吉顺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期至2021年5月31日,未约定合同租金收缴时间,造成国有资产出租收益1134705元未及时收回。
审计期间,市城管局于2021年5-6月将上述国有资产出租收益1134705元全部上缴财政。
2. 未增加固定资产核算
(1)2017年2月,市城管局共接收市环保局及城关乡、贾峪镇等13个乡镇移交的23台对接车辆。
(2)2017年11月,市城管局在京城农贸市场后院建设一处保存物品仓库,面积290.12平方米,工程款共计199892.68元。
(3)2020年5月,荥阳市城建监察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市城管局,与荥阳市行政执法大队合并组建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4辆江淮牌普通客车、空调等资产同时划转,该批资产原值554893.36元,累计折旧368603.13元,净值186290.23元。
市城管局未对上述资产价值进行核实,且未及时增加固定资产核算。
对上述问题中第(2)、(3)两项,市城管局分别于2021年6月、8月整改到位。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荥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提出了市城管局应建立重点工作、项目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督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重大经济事项监督管理中国有资产租赁事项未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策、行政处罚延期缴纳事项未进行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提出市城管局应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经济事项的监督管理;对预算执行管理中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加强非税收入的全面管理,建立非税收入收缴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上缴;对资产管理中国有资产出租收益未及时收回、未增加固定资产核算提出强化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市城管局资产管理制度等整改要求。荥阳市城管局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