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097/2021-00069
  • 荥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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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28
  • 2021-12-28
荥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37号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至2020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荥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37

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荥阳市审计局2021年56日起728日,对荥阳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及职能

市市场监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2019年初,由原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原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化妆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工作。

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质量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技和财务科等16个科室下设荥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荥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荥阳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荥阳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4个事业单位,14个乡镇派出机构。截止2020年底,实有在编人数347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75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70人。离退休129人,遗属人员17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原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初预算数28145221.79元,调整预算数31146316.86元,决算数31146316.86元。

2019年度原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年初预算数43838978.64元,调整预算数41927313.36元,决算数41927313.36元。

2020年度市市场监管局年初预算数76618917.19元,调整预算数77474298.02元,决算数77474298.02元。

(三)财政收支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账表反映2019年度收入合计73073630.22元,其中:基本支出47115333.55元、项目支出25958296.67元;支出合计73073630.22元,其中:基本支出47115333.55元、项目支出25958296.67元。

2020年度收入合计77474298.02元,其中:基本支出46597298.76元项目支出30876999.26元;支出合计77474298.02元,其中:基本支出46597298.76元项目支出30876999.26元。

(四)止2020年底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止2020年底账表反映:资产总额21848472.51元,其中:银行存款438801.68元、预付账款43013.20元、其他应收款35339.16元、固定资产净值20700098.64元、无形资产631219.83元。负债总额540403.64元,其中:其他应交税费94.22元、其他应付款540309.42元净资产总额21308068.87元(即累计盈余)。

(五)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19年度罚没收入2848488.59元,其中:药品监督罚没收入1227369.80元、市场监管罚没收入1621118.79元,已全额上缴国库。

2020年度市场监管罚没收入4028103.76元,已全额上缴国库。

(六)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至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分别为:33602.75元、0元。

    2019至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分别为:593693.01元、518100元。

    2019至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分别为:10351元、432元。

    2019至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均为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业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单位20192020年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行政执法管理不规范、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举措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 责任目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部分责任目标未完成

市委市政府下达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发明专利责任目标为全年专利申请保持正增长,发明专利申请311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6件,年底前完成。2019年度实际完成发明专利申请248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9件。

2.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自身食品检测作用发挥不充分

经抽查索河、京城、金寨、豫龙等市场监督管理所2019至2020年度食品安全快检结果记录,发现索河所仅在2019年1至2月、2020年1至7月开展了快检工作,其他月份并未开展快检工作;京城所2019至2020年度未开展快检工作。索河、京城、金寨市场监督管理所配置的部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检测试剂闲置,部分工作人员对食品快检业务操作不熟悉。

(2)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约束承检机构开展快检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2019至2020度委托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辖区内27850批次食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第二条“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第6项约定“每月统计报送当月食品检测结果及抽检食品品种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报告”。经对2019至2020年度快检结果记录进行查看,发现该公司快检工作集中在每年9至11月,其他月份并未开展食品安全快检工作。

(3)“证照分离”后事后监管不到位

经比对2019至2020年度荥阳市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办理信息,发现经营范围为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的新注册工商登记户中,有1467家未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核发审批。

(4)明厨亮灶系统未充分发挥作用

2021年5月12日,审计组成员实地查看明厨亮灶系统使用情况时,发现郑州海龙酒店有限公司、荥阳市零花钱川菜馆郑州熊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商户安装的多个摄像头不在线;河南雅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把监控摄像头调整到面向墙角位置,后厨操作脱离监控。

(5)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

经对市市场监管局2019至2020年度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审查,发现工作人员仅对“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负责人进行定期行政约谈,未对网络平台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等工作。

3. 对承检机构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承检机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2019至2020年承担荥阳市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任务的承检机构共12家,检测食品及产品数量36375批次,其中:食品安全承检机构7家,检测35624批次;产品质量承检机构3家,检测235批次;成品油质量承检机构2家,检测516批次。市市场监管局未建立对承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未对承检机构的检测程序和检测结果质量开展监督检查,仅在每年年底承检机构开展考评

4. 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1)执法案卷资料管理不规范

经查看市市场监管局2019至2020年度特种设备、食品安全、药品器械化妆品等业务管理部门日常执法检查资料,发现执法人员对无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过程未记录,无法保障全年监督检查范围的全覆盖;部分日常执法检查资料因办公地点和人员调整导致资料保存不完整,留存的日常执法检查等资料也未装订成册。

(2)罚没物资管理不规范

市市场监管局虽制订了《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但实际工作中并未严格执行。经抽查广武、汜水等市场监督管理所2019至2020年度没收涉案物品21宗价值63249.82元,发现没收物品均由各所自行保管、随意堆放,未集中保管和及时处置,也未设置没收物品管理台账。例如:2019至2020年度,豫龙市场监督管理所为保管以往年度查处后未处置的农药化工等物资,在桃贾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附近租用仓库,共支付仓储服务费84000元。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

1. 原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办公费年初预算1399000元决算442104.56元专用设备购置费年初预算657101.72元决算32450元;劳务费年初预算0元,决算1147010.62元。

2.市市场监管局2020办公费年初预算2600000元决算1911657.68元专用材料费年初预算300000元决算0元;办公设备购置年初预算0元,决算85057.80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变动中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134项金额1049789.10元

止2020年底,市市场监管局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134项金额1049789.10元,其中:10辆汽车及1辆电动四轮车金额670650元,电脑、空调等固定资产123项金额379139.10元,均处于待报废状态,截止审计之日未处理。

2.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599480元

原荥阳建筑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19年6月11日撤销,将建筑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职能划入市市场监管局,止审计时市市场监管局未将该中心固定资产599480元登记入账,且部分设备闲置。

(四)对单位的监督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未开展实质性的内部审计工作

    2019至2020年度,市市场监管局未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未根据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荥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2019年度部分责任目标未完成问题提出了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食品监管方面存在的自身食品检测作用发挥不充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约束承检机构开展快检等问题提出了加大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开展食品检测工作等建议;承检机构监管方面存在的承检机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提出了应对承检机构工作程序和检测质量进行即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提出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未登记入账问题提出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办理手续,进行账务处理;未开展实质性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制订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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