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097/2015-00002
  • 荥阳市审计局
  • 审计
  • 2015-02-12
  • 2015-02-12
S314荥阳市(荥广路—古荥界段)公路改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荥审报〔2015〕8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


       审 计 项 目:S314荥阳市(荥广路—古荥界段)公路


                 改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4年11月11日至2015年2月4日,对S314荥阳市(荥广路—古荥界段)公路改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S314荥阳市(荥广路—古荥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荥阳市广武镇,西起荥广路,东至古荥界,全长5.717公里,路面总宽16.5米。设计道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道路改建工程分两部分,一是荥广路至广武镇区段(K0+000—K0+583),对原混凝土路面全部破除,按新的设计要求重新铺筑路面;二是广武镇区至古荥界段(K0+583—K5+716),对原有11.5米宽的道路进行扩宽改建。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3年3月21日,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S314荥阳市(荥广路—古荥界段)公路改建工程进行招标。2013年5月6日,在荥阳市万山路与索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银行后院五楼公开招标,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4959754.00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3年5月22日,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与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S314荥阳市(荥广路—古荥界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14959754.00元,合同开工日期2013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13年11月15日。2014年5月,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交工检测,现已交付使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决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决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3023819.38元。 

S314荥阳市(荥广路—古荥界段)公路改建工程报审决算总造价20741569.00元,审定决算总造价17717749.62元,审减工程决算造价3023819.38元。报审决算部分不符合《河南省交通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豫交计〔2008〕38号)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四、建议

加强对工程投资管理的学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