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441/2022-00126
  •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分区域开展滚动核酸筛查工作的通知
  • 2022-07-11
  • 2022-07-11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分区域开展滚动核酸筛查工作的通知

 由于近期周边多个省份及郑州部分区发生了零散和局部暴发的疫情,加之人员跨区流动频繁,有疫情省市来(返)荥人员较多,疫情输入风险较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隐匿传播,经研究,决定于7月11日-12日开展部分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1日16:00-20:00完成广武镇、豫龙镇所有居民采样工作。

7月12日7:00-16:00完成乔楼镇、贾峪镇、崔庙镇、刘河镇、高山镇、汜水镇、王村镇、高村乡、城关乡、金寨乡、环翠峪管委、索河街道办、京城街道办所有居民采样工作。

在滚动核酸筛查期间,非筛查乡镇的常态化核酸检测正常开展。

二、采检对象

1.参与滚动核酸筛查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居民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非特殊原因不得跨乡(镇、街道)进行采检,特殊情况向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2.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凭接种证明不参加采样。因外出等原因不在荥阳市域的,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

3.当天已完成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居民,可凭采样记录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将进行语音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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