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441/2022-00191
  •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
  • 2022-09-29
  • 2022-09-29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

为落实河南省、郑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决定于本周五开展一轮我市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30日7:00-15:00完成豫龙镇、广武镇、乔楼镇、贾峪镇、崔庙镇、刘河镇、高山镇、汜水镇、王村镇、高村乡、城关乡、金寨乡、环翠峪管委所有居民采样工作。

开展农村地区核酸筛查期间,豫龙镇常态化核酸采样屋暂停开放;主城区(索河办、京城办)的常态化核酸采样屋正常开放。

二、采检对象

(一)农村地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居民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

(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检测人员按原定频次、时间执行,不参与核酸筛查。

三、采样地点

请参检居民按照村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请参检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参检居民根据村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参加检测,但必须及时向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参检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