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441/2022-00270
  •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于开展荥阳市重点人员、重点地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的通知
  • 2022-11-26
  • 2022-11-26
关于开展荥阳市重点人员、重点地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消除社会隐匿传播风险,决定于1126日开展荥阳市重点人员、重点地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对象

1.京城办、索河办和豫龙镇全员。

2.其他乡镇辖区内:

(1)有出行需求的居民;

(2)5天内有阳性病例的小区居民;

(3)集中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二、采样时间

11月26日6:00-12:00

三、采样地点

有病例小区采样点设置在小区内;其他采样点分核酸检测屋、固定临时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以确保核酸筛查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参加检测,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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