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2022年为贯彻落实上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整治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我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的解决存量土地问题,我市成立了荥阳市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荥阳市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荥盘活攻坚〔2022〕1号)文,制定了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工作专案、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案。
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案中,将全市低效用地分为低效住宅用地、低效工业用地、低效物流仓储用地、低效商服用地和其他低效用地五类,明确了低效用地范畴和评定标准。并就全市低效用地处置进行了职责分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低效用地处置工作。
三、2022年我市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对辖区内的低效用地进行了调查认定,形成了低效用地再开发清单并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制定了盘活方案,我局根据清单建立了低效用地数据库,并编制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近年来根据实际情况对盘活方案、数据库等进行了更新优化。
四、2023年起,全市针对清单内的19宗1391.9亩城镇低效工业用地进行了处置,截至目前已处置完毕13宗878.59亩,剩余6宗513.31亩正在持续处置中。
五、工业信和商务局对全市闲置厂房(院落)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全市共闲置厂房(院落、含未动工土地)148宗,闲置土地面积5010.57亩,建筑面积75.02万平米。闲置成因如下:一是招商引资项目规划论证过程中,没有把好关口,后续约束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企业自身问题,如企业重组、涉法涉诉等,造成地块摘牌后未能如约按期开工;三是受市场下行影响,一些企业未有新订单或自身运转困难,原计划开工部分停滞,造成地块长期空置;四是不动产手续办理遗留问题,企业无法办理不动产手续,无法开发。为全面妥善解决低效用地闲置厂房,建议通过采取“化解存量、严控增量、长效处置”的工作措施:一是通过政府收回闲置土地、引导建立小微企业园、建立闲置厂房供需平台、引入资金盘活、结合城市更新综合开发等方式化解存量;二是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建立约束机制、对小微企业园招引企业、结合“亩均论英雄”建立低效企业推出机制,严控增量;三是通过成立闲置低效用地厂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长效处置。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做好配合和协调,协助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完成剩余低效用地的处置。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