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580/2020-00021
  • 荥阳市刘河镇人民政府
  • 机构职能
  • 2020-12-18
  • 2020-12-18
刘河镇人民政府职能

刘河镇人民政府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刘河镇人民政府内设下列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刘河镇人民政府设下列事业单位:

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