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396/2015-00042
  • 荥阳市教育体育局
  • 机构职能
  • 2015-12-30
  • 2015-12-30
荥阳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荥阳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对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进行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 、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四)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和群团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负责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招生考试工作 ;负责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体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监督管理教育附加费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所属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科研和宣传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规章制度;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举办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工作 ;负责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十四)负责及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荥阳市教育局内设下列机构:

        办公室、编制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教育督导、教育科(荥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业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体育卫生艺术科、规划基建科(科技信息科、安全信访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机关党委、秘书科、工会

      荥阳市教育局设下列二级机构:

      荥阳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荥阳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荥阳市教育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