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644/2024-00003
  • 荥阳市崔庙镇人民政府
  • 机构职能
  • 2024-07-31
  • 2024-07-31
荥阳市崔庙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荥阳市崔庙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权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政府内设下列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