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2884486/2024-00010
  • 荥阳市金寨回族乡人民政府
  • 职能
  • 2024-07-31
  • 2024-07-31
中共荥阳市金寨回族乡委员会 荥阳市金寨回族乡人民政府 机构职能设置

1.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人大、政协等工作。

联系:政府办、市委办、组织部干部科、人力资源局、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改革办、市委编办、督查局、档案馆。

2. 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

联系: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族宗教局、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侨联、市委社治委、融媒体中心。

3.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和一、二、三产业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负责农技、农机、畜牧业、渔业、种子等工作为农民农业生产提供服务增加村民收入负责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等三资委托代管工作;负责工业、商贸,开发旅游文化产业,促进交通运输业发展;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推进“个转企”;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

联系: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工信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审计局、统计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畜牧中心、供销社、城投公司、供电公司

4. 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社区建设、林业、水利人防等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等工作

联系:环保局、生态文明建设中心、爱卫办、创建办、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农委、扶贫办、水利局、河务局、交通局、控尘办、林业局、政府办人民防空科(人防部门)

5.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就业、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

联系: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文广旅游局、科协、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残联、红十字会。

6.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统筹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规划的实施住宅建设的管理和社区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负责违法建设的发现及认定,建筑物安全隐患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委(宅基管理部门)、住建局、房产中心、园林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7. 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统筹本辖区党建引领“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格统服“建设,负责乡镇城市运行和基层治理“统、管、处、战”工作;承担本辖区态势监测、预警分析、指挥调度、网格治理、精准服务、平急联动工作;负责与上级城运部门上下贯通和一二三网格治理体系一体化建设运行;负责上级交办事项和市县两级城运平台分派转派事件的办理处置,承担基层群众反映、网格员发现问题事件和本级平台流转事件的统一归集、受理、处置、反馈,推动问题闭环解决;承担乡镇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和网格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承担“三跨”事件的协调联动处置。对应市委智慧城市运行等部门工作。

联系: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市长电话室、安全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气象局、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

8.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

联系:市农委、环保局、文广旅游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政务公开、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

联系: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大厅在设窗口部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10. 财政所。 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负责宣传贯彻财政收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及乡镇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负责乡镇收支预算执行及管理;负责组织乡镇财政收入,规范乡镇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负责各项财政资金收入、支出管理;负责乡镇政府预算绩效评价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负责惠农补助资金拨付的保障工作;负责乡镇财务管理工作。

联系:财政局、税务局

11.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配合做好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和土地违法行为负责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巡查和防治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类信访案件的受理调查上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调处矿产权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配合做好辖区内一网两长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生态修复等工作。

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负责宣传贯彻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食品安全首要职责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等的监管依法办理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等工作。

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