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24-00386
  • 荥阳市民政局
  • 机构
  • 2024-05-16
  • 2024-05-17
  • 通知
  • 荥编〔2024〕22号
  • 有效
中共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市民政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市民政局:

根据《中共荥阳市委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荥发〔2024〕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市民政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政策措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与市卫健委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市民政局的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市委社会工作部。有关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市委社会工作部后,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市民政局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养老服务科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二)将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承担的“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所在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等职责划入市委社会工作部。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不再挂社会工作科牌子。

(三)将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承担的“指导全市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划入市委社会工作部。将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承担的“贯彻落实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等职责调整到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不再保留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

调整后,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6个,股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三、关于事业编制调整

(一)将市社会福利中心3名事业编制划转至市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

(二)将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3名事业编制划转至市社会福利中心。

调整后,市社会福利中心事业编制94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

                  中共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