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配合做好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和土地违法行为;负责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巡查和防治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类信访案件的受理、调查、上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调处矿产权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配合做好辖区内“一网两长”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生态修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