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996530/2024-00007
  • 荥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2024-07-30
  • 2024-07-30
荥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电子政务、档案、催办查办等工作;负责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商贸史志、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申报国家、省和郑州市各项业务资金和专项资金;负责贯彻落实财政设立的有关商务工作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

2、政策法规科。负责本部门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市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受理局系统有关信访事项,办理局机关涉及的信访案件和事项。协调有关破产清算组(破产管理人)、改制工作组妥善解决破产改制工业企业的信访问题;配合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属困难工业企业和困难职工救助工作。

3、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全市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做好工业战略性企业(集团)培育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培育、集群培育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服务年度计划,统筹做好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开展企业家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与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政策建议;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展览展销活动。

4、安全生产科。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贸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民用飞机及民用船舶制造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5、企业发展科: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发展规划、布局规划,会同相关科室制定专项规划;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规模、方向的意见,编制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和建设工作;牵头开展国家、省、郑州市对口部门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的申报及后续管理工作,提出本市相关资金安排的意见。跟踪分析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定并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算力、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领域未来产业发展;协同推动其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未来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汽车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测汽车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汽车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和配套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6、节能创新科:组织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级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组织拟订管理行业创新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拟订全市新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推动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行业发展和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全市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规划;负责军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负责做好军品质量、战时动员、军品科研生产计划的组织协调和保障服务,以及军工单位改革改制和战略重组等工作;协调推进地方政府和军工集团的战略合作。

7、行业发展科:负责纺织、服装、家居、家电、工艺美术、食品及生物医药等行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承担市级盐业储备工作。负责钢铁、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农药)、建材、新材料等行业发展;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行业产业链发展。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电煤保障协调工作。

8、信息化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监测分析电子信息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重点电子信息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工作,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及分析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指导全市软件产业载体的规划布局,推动全市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统筹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跟踪分析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定并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算力、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领域未来产业发展;协同推动其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未来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9、煤炭管理科。贯彻执行煤炭行业法律法规,落实煤炭行业政策、技术标准;统筹全市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市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煤炭企业智能化、洁净煤建设、煤矿新技术推广;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并监督管理;承担煤矿机电设施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10、涉外经济科。负责拟订全市外贸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促进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的促进工作,组织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负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执行国家高技术产品目录和禁止、限制进出口目录;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扶持高技术出口资金和项目;组织、指导境内外业务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活动;拟订我市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指导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协助我市企业申报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和援外项目实施资格;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统计工作;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援助项目和援外资金的申报工作;落实技术出口和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执行国家、省和郑州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贸易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承接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招商和项目促进工作;指导协调服务外包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交流活动、洽谈活动。参与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工业企业“走出去”;负责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及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11、招商引资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外开放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统筹全市重大招商项目的引进及落实;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参与拟订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接待外商团组,协调外商投资项目的谈判和推进工作;指导全市小分队招商、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落实全市招商项目促进工作,对全市战略支撑产业进行分析研判,负责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保障;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投资导向、申报程序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12、商贸流通科。贯彻落实市场体系有关法规、规章;推动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投资项目;参与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市场体系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标准菜市场)规划,引导社区便利店建设;负责商业零售、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和摄像等商贸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工作;具体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贯彻实施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规范城市大型商业项目和流通设施建设,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创建和“老字号”企业发展;做好特色商业街的创建指导工作;负责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促进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培育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基地和产业园区,指导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创新,开展全市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组织电子商务培训和交流。对全市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企业、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的运行和供求状况,进行分析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市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企业和重要生产资料系统及其数据库维护;负责制订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及保障计划,掌握市场供应信息,针对市场异常波动,提出处置意见;负责指导重点经营企业按照计划,建立货源、销售、库存的保障供应机制,保证日常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负责协调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建立肉、蛋、蔬菜储备体系。

13、特种商品科。负责拟订全市成品油、旧货流通、再生资源、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成品油、旧货流通、再生资源、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行业的发展进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市场秩序;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行业改革。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贯彻执行省、市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负责全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分析、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全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各项荣誉的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对外宣传、交流工作;负责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集聚区服务窗口平台规划建设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全市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企业家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及银河培训工程组织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登记、备案和行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及融资服务工作。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