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按照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薛超凡同志任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主任。
柴 建同志任规划财务科科长。
陈 培同志任社会救助科科长。
梁 艳同志任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工作科)科长。
吕文生同志任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赵景梅同志任养老服务科科长。
徐红建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科长。
焦松国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局内设机构中层任职与此文不一致的以此文为准。
荥阳市民政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