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185/2017-00026
  •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03
  • 2017-04-07
2017年度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
2017年度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措施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指导贯彻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贯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拟订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措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国(境)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荥工作或定居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政策措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统筹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科。

     所属二级机构:

     荥阳市社会保险局、荥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荥阳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荥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荥阳市劳动监察大队、荥阳市社会保险稽查中队、荥阳市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荥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荥阳市档案管理中心。

     人员编制

     2016年底,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5人(含参照25人)。实有47人;事业编制121人,实有166人(全供人员148人,自收自支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实有6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由局本身统一编制,只有一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入总计17068万元,支出总计1706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013万元,降低31.9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社保财政部分、双千斤支出)较上年减少8013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入合计17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18万元; 基金预算安排支出36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支出合计17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8万元,占13.35%;项目支出14790万元,占 86.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3418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 5513万元,降低29.12%,主要原因:各项社保财政补助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万元,占3.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2万元,占78.86%;医疗卫生支出2040万元,占 15.20%;农林水支出146万元;占1.0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万元,占0.86 %;其他支出4万元,占0.0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万元。主要是对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3650万元,是被征地农民双千斤补偿款。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预算数减少25.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和2016 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和2016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25.3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统一部署,圆满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大幅压缩一般公务用车数量,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大幅降低。

     (三)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和2016 年减少0.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20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7.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参与对1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405万元。2017年,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组织对1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482万元。

    (四)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由局本身统一编制,只有一个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全部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荥阳市人社局三公经费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5000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32929元减少257929元,降低59.58%。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52929元。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