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按照《关于编制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荥财字[2014]8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现就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支出预算共计72136233.05元;
(一)基本支出共需预算资金12468883.52元;
1、工资福利支出共需预算资金10844334.9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共需预算资金908181.1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需预算资金716367.52元
(二)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共需预算资金59667349.53元。
1、专项商品服务支出(运转)共需预算资金 11241869.63元
2、专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共需预算资金48425479.9元.
荥阳市水务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