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持节俭节约原则,截止2016年6月23日,我局本年累计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36万元,会议费2.73万元,没有发生公款出国(境)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