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700079X/2015-00069
  • 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
  • 应急管理
  • 2015-12-24
  • 2015-12-24
京城路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

京城路街道办事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辖区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政府保障社会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依据《荥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京城路街道办事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置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合作、应急联动的原则,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防御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党政副职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村委(居委)会主任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的工作职责是:组织、协调、领导、处置辖区突发事件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稳控、教育、宣传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京城路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京城路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京城路街道办事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京城路街道关于预防和处置信访突发事件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京城路街道消防突发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京城路街道办事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京城路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京城路街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四、信息处理

农办、安监办、综治办等职能部门依托自身的基础信息监测网络实施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的及时沟通,按照应急预案程序的要求,做到及时上报,任何部门和个人上报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如因报告单位和个人上报信息不实、延误等造成决策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办事处在接到报告后,相关部门要立即进行落实,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长和相关副指挥长,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居委)会作为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报告。办事处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分管领导和分包负责人要立即派出人员前往落实相关情况,指导进行先期处置,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办事处。

2、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需要办事处协调处置的,及时报告办事处,经街道领导同意后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现场处置

办事处应急工作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对信息作出研判,提出启动专项预案的决定。党政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程序,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紧急状态

遇特大、重大突发事件,或当突发事件有扩大、发展趋势并难以控制时,需报请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协调处置的,经街道领导研究同意后,及时上报市政府予以协助。

5、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向办事处报请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同意后,由现场指挥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相关部门继续完成善后工作。

六、后期处置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要按照规定及时予以统计,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和救助资金,并帮助做好重建和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民兵和共青团等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

2、加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党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条幅、墙体标语等多种载体,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

3、坚守信息报告制度

坚持值班制度,突发事件、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根据省、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要素、时限、渠道和责任主体,强化对重要值班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

4、强化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认识

实行领导包村、包案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分包辖区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矛盾纠纷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参与指导村(居)委会就地解决问题,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患于未然,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各自分包区域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登记,归类整理,及时上报,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实行“责任查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酿成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对村(居)委会实行一票否决外,办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落实责任查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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