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636/2015-00036
  • 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
  • 应急管理,突发事件
  • 2015-08-16
  • 2015-09-03
  • 通知
  • 广政〔2015〕43号
关于印发《广武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镇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武镇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28日

广武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河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武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突发安全生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镇域概况及危险分布

广武镇位于郑州市西北30公里,荥阳市东北15公里。北临黄河,南眺嵩岳,东接黄河游览区,西连虎牢关古战场,总面积154平方公里,下辖43个行政村,110个自然村,284个村民组,人口9.6万。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影响因素主要有:经济发展水平、群众安全意识、安全条件及安全投入、职工安全素质、行业本身的安全特性、安全监管水平等。我镇境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潜在危险,主要分布在以下领域:

(一)道路交通发生重大事故的频率高,潜在危险最大。原因在于:道路状况欠佳;运输车辆增加很快,且流动性大,难以监管到位,驾驶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其技术熟练程度、临危处理能力等差异很大;违章操作仍很突出;“三无”车辆、病废车辆上路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

(二)森林火灾与集镇居民户火灾。林业部门划定重点防火区,消防部门确定消防重点单位,重点消防区域。

(三)特种设备。全镇共有大小锅炉30台。

(四)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我镇大小企业160余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良莠不均,加上职工流动性大,安全监管难度大。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5.2预防为主,防应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1.5.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和荥阳市应急办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1.5.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5.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5.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2、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1领导机构。

成立广武镇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培山

常务副组长:张佳涛

副 组 长:李 政 杜朝辉

成 员:牛华伟 田世军 马 坤 郭新利 刘凯峰

张志锋 李 明 马智慧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2指挥机构。

成立广武镇应急救援指挥部

政 委:周培山 党委书记

指 挥 长:张佳涛 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李 政 人大主席 分管防火、防汛

杜朝辉 党委副书记、综治中心主任

牛华伟 纪委书记 分管文化、教育、卫生

田世军 政府副镇长 分管安全生产

郭新利 武装部长

张志锋 综治办主任

马智慧 广武派出所所长

成 员:车 闪 党政办主任

王宏伟 安监办主任

张 科 民政所所长

刘艳丽 财政所所长

王朝魁 卫生院院长

郭英杰 应急办主任

樊俊杰 信访办主任

以及其他职能办、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副总指挥郭新利负责日常事务。

2.3成员职责。

政委周培山负责安排部署应急救援的全面工作。

指挥长张佳涛负责应急救援的落实指挥工作。

副指挥长李政负责协调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全面掌握事故发展态势,及时组织受影响群众的转移安置;组织协调医疗救治,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工程抢险、事态监测、环境监测以及事故的评估调查等工作。

副指挥长、派出所所长马智慧负责维护事故现场周边的治安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负责做好善后工作及工伤保险等相关事务,值班电话:64812110

副指挥长、武装部长郭新利负责密切关注新闻媒体,掌握正确舆论导向。

党政办主任车闪负责事件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报告和应急保障的综合协调。

3、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3.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3.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安监站和相关室、所、办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分管领导:李政;责任人:各村主任、组长;责任部门:镇风沙办、农办、安监办)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分管领导:李明;责任人:任丙强、各企业负责人、派出所;责任部门:路网办、

派出所)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分管领导:牛华伟;责任人:谈治豫、各村负责人;责任部门:农办、畜牧站、卫生院、食安办、各村委会)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分管领导:郭新利;责任人:车闪、郭英杰、派出所干警;责任部门:党政办、镇人武部、应急办、司法所、综治办、民政所、派出所)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4、预测、预警

各村组、单位、中小企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较大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组、企业等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

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5.2先期处置

任何突发事故发生后,村组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上报市政府,并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5.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突发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5.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市政府报告。

5.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后续工作.

6.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事发单位为主、镇政府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突发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

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6.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市政府。

7、应急保障

(一)镇政府、村组、事业单位、企业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应急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突发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政府提出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8、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9、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

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0、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1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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