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与要求
防汛应急突击队,主要应对重大险情和突发事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迅速组织队伍投入到抢险中去,主要担负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及建设系统各领域防汛应急工作。平时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在接到局防汛领导小组通知时,各分队要在20分钟内集结到指定地点,服从现场指挥人员安排。
二、防汛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防汛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防汛救灾行动。
3、各分队负责突击队的日常管理。做到资金、人员、物资三落实;负责对突击队的培训、演练,保持高度警惕、临战状态。
4、执行局防汛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5、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下达的抢险命令,不推诿、不扯皮,勇于奉献,不畏艰险,坚决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为突击队提供充分的支持。
2、突击队应配备相应抢险物资:安排专用抢险车辆(平均7名抢险队员一辆车)、铁锹(每2人一把)、照明电源等抢险设备;雨衣(每人一套)、雨靴(每人一双)等抢险人员的防护用品;塑料布、麻袋、大沙、片石、水泵等抢险物资(由工程处、市政公司准备)。
3、突击队和各队员要落实值班制度,所有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夜间将手机调整到响铃)。
4、市政公司、自来水公司应在汛期前对本单位的工程机械进行检修,保证发生重大险情时,服从局防汛领导小组的指令,工程机械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投入抢险救灾。
突击队要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对不执行局防汛领导小组防汛调度及防汛抢险指令、玩忽职守、擅自离岗、抢险队伍不能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人数达不到规定数量、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灾害损失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