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政〔2016〕42号
贾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贾峪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8日
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采取严格的应急措施,以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荥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贾峪镇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 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
《荥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其规定的措施执行。
本预案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按荥阳市发布的通知提示在我镇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镇长任指挥长,主管环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副职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派出所、国土所、环保所、工商所、食药所、卫生院、中心校、财政所、经济办、建设办、计生办、农办、政法办、安监办、创建办、民政所、三化办、督查办、大气办、电视台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大气办,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副职袁俊林同志担任(职责分工见附件1)。各村应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
(二)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应急组、宣传组、督导组,各工作组人员由各牵头单位组织1.综合组由镇环保所牵头成立。镇环保所所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向贾峪镇指挥部报告荥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响应启动和解除工作,待镇党委政府及时研究安排后,交应急组发布。
2.应急组由镇大气办牵头成立。大气办主任任组长,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启动和解除通知的发布,通知宣传组、督导组以及各成员单位启动预案,向荥阳市应急办报送有关情况。负责编制和修订贾峪镇应急预案,指导各成员单位和部门预案的编制工作。
3.宣传组由镇党政办负责牵头成立。党政办主任任组长,指导环保部门和新闻媒体,根据预警启动和解除通知,协调报社、新闻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信息,根据督导组汇总内容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跟踪报道。
4.督导检查组由镇督查办牵头成立。镇督查办主任任组长,对各成员单位、各村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综合组、应急组反馈。
三、预报与预警
(一)预报
严格按照荥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要求及时发布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响应工作。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将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1)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
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末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
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l天及以上时。
当荥阳市启动《荥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严格按照荥阳市预警级别及以上执行。
2、预警发布与解除
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信息统一由按荥阳市应急指挥部通知为准,镇大气办及时发布。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程序
(一)预警发布
当需要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根据荥阳市发布的预警应急启动级别报镇指挥部批准,应急组发布预警信息。
(二)预警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本单位相应的响应措施。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和方案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三)预警信息发布
在荥阳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镇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宣传组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告知公众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四)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荥阳市预警级别调整,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可提高一级级别预警执行。
(五)预警解除
根据荥阳市预警信息,当不具备重污染天气条件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解除,应急组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六)执行与督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项措施要明确具体监管单位、监管责任领导、监管责任人,每项应急工作的牵头部门明确具体的督导责任人,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应急响应启动后,督导组负责组织对各项应急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七)总结评估
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启动24小时内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各村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减排清单、实施方案和操作方案的完备性等,总结应对经验、查找分析问题,持续改进不足,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分级采取Ⅳ、Ⅲ、Ⅱ、I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一)Ⅳ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应当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3)卫生院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6)排污单位控制产污工序产生,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7)鼓励燃煤电厂、水泥、耐材、建材、碳素、化工、钢铁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Ⅲ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3)卫生院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责任单位:建设办
②对镇区、各村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期)。
责任单位:建设办 创建办
③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建设办 各村委会
(2)燃煤污染减排措施
全镇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暂停使用。
责任单位:环保所 各村委会
(3)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①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尤其是南部石材企业,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所 各村委会
②按照重污染天气III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
责任单位:经济办 各村村委会
(4)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镇区内实施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限行。
责任单位:派出所 建设办
(5)其他污染减排措施
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单位:派出所 创建办 安监办
(三)Ⅱ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3)卫生院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责任单位:建设办 各村委会
②对镇区、各村道路和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期)。
责任单位:建设办 各村委会
③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负责交通线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管检查。
责任单位:建设办
(2)燃煤污染减排措施
全镇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暂停使用。
责任单位:环保所 各村委会
(3)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①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尤其是南部石材企业,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所 各村委会
②按照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
责任单位:经济办 各村委会
(4)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镇区内实施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镇区行驶
责任单位:建设办 派出所
②协调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
责任单位:建设办
(5)其他污染减排措施
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单位:农办 创建办 安监办
(四)I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该采取防护措施。
(2)卫生院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3)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4)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合理安排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停课不停学。
(2)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3)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4)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责任单位:建设办 各村委会
②对镇区、各村道路和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期)。
责任单位:建设办 各村委会
③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负责交通线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管检查。
责任单位:建设办 各村委会
(2)燃煤污染减排措施
全镇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
责任单位:环保所 各村委会
(3)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①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尤其是南部石材企业,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驻厂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依法提请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关停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所 各村委会
②按照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措施,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
责任单位:经济办 各村委会
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印刷、工业涂料、家具、汽车制造等工业企业(VOCs排放企业)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停产停业。
责任单位:经济办 各村委会
(4)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①镇区内实施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限行。
责任单位:建设办 派出所
②协调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
责任单位:建设办
(5)其他污染减排措施
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单位:农办 创建办 安监办
六、保障措施
(一)督导督查
重污染天气黄(橙、红)色预警期间,督察组制定配套监督检查方案,实行“双随机”方式,对各村和相关部门开展督导,对照预案及实施方案、操作方案,对预警发布、措施执行、信息公开进行督查,掌握预案实施情况,督促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重污染天气黄(橙、红)色预警期间,环保所、经济办、派出所、建设办、创建办、农办等有强制性减排监管或督导职责的有关成员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督导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每日调度、汇总督导信息。
(二)预案体系
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村和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各村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本村或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报镇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各村和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应明确组织指挥机制、具体岗位职责、应急流程及步骤、监督指导工作要求等。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合理确定减排基数,将应急减排目标细化至重点产物环节,确定 停限产或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回溯、效果便于核定。
(三)减排清单
经济办对全镇所有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重污染天气I (II、III)级应急响应工业企业分类停产限产清单。特别对水泥、石材、喷涂、白灰窑、碳素、化肥、耐火材料、硫酸等高架源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印刷、工业涂料、家具等行业企业(VOCs排放企业);燃煤锅炉要单独制定停产限产名单。
重污染天气I (II、III)级应急响应停产限产工业企业的实施方案,经过经济办核定后,在镇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备案。
在重污染天气黄(橙、红)色预警期间首先把工艺水平落后、污染治理水平低、未按期完成治污任务、超排放标准或超总量控制排放的大气污染源和扬尘污染严重的场所、施工使用排放量大的机械设备或车辆纳入应急减排范围。明确不同行业、不同工艺流程的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避免“一刀切”。
(四)宣传动员
宣传组组织各新闻媒体、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途径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防护措施;普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鼓励公众参与到应对工作来,从自身做起,倡导绿色生活,积极监督举报大气污染行为,形成全社会动员,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局面。
(五)预案演练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操作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天气预测适时组织演练,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六)资金保障
应急专项工作经费由镇财政予以保障,包括应急装备、能力建设、实施效果评估和预案演练等所需要的资金,按照规定列入部门预算。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以荥阳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数据为我镇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七、考核和奖惩
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全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督查考核,督查组对各成员部门和各村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时,对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工作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镇政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进行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附件:
1.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工业大气污染企业应急减排清单.
3.贾峪镇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减排清单
4.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减排清单
5.贾峪镇重污染天气道路施工工地减排清单
6.贾峪镇重污染天气绿化作业工地减排清单 、
7.贾峪镇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工地减排清单
8. 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1
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指挥部
1.研究制定贾峪镇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指挥、协调贾峪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3.督促检查全镇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落实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应急组、宣传组、督导组。
1.负责协助指挥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及时按荥阳市通知预防预警、响应应对和评估管理;
2.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传达落实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
3.负责镇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4.组织落实镇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
5.各成员部门按照按各自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应对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环保所
1.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加大对石材企业、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重点监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依法提请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关停措施;
2.负责实施全镇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措施;
3.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二)农办
1.负责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上级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预报;
2.负责建立绿化作业工地停工清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工工地清单并及时更新;
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负责落实绿化作业工地扬尘防治、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以及工程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易扬尘车辆监管工作;
4.负责建立水利工程工地停工名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清单并及时更新;
5.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负责落实水利工程工地扬尘防治、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以及工程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易扬尘车辆监管工作;
6.负责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7.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经济办
1.负责建立全镇燃煤企业、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I(Ⅱ、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全镇燃煤企业、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
2.负责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I (II\III)级应急响应期间全镇燃煤、喷涂等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措施;
3.负责建立工业企业(包括VOCs排放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管理制度,制定I级响应、II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
4.重污染天气I(II\ III)级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包括VOCs排放企业)的停产限产措施;
5.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四)建设办
1.负责协调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倡导群众绿色出行;
2.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负责交通线路建设工地停工落实情况的监管检查;
3.配合派出所做好不同预警等级的相应交通管制工作;
4.负责建立停工清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单并及时更新,按照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要求,对实施施工工地(含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的落实进行监管;
5.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不同预警响应期间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和渣土运输车辆禁行工作;
6.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五)派出所
1.重污染天气I (II、III)级应急响应期间负责组织实施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限行;
2.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通知和督导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4.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六)创建办
1.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负责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2.负责督促禁止露天烧烤,配合上级部门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
3.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工程渣土车镇区限行工作;
4.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七)中心校
1.负责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2.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八)卫生院
1.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健康宣教工作;提醒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采取将抗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负责组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做好重污染天气医疗卫生救治工作;
3.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九)财政所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大气办
牵头成立应急组,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启动和解除通知的发布,通知宣传组、督导组以及各成员单位启动预案,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上报荥阳市和镇指挥部。
(十一)党政办
负责牵头成立宣传组,指导环保部门和新闻媒体,根据预警启动和解除通知,及督导组汇总内容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跟踪报道,并负责新闻媒体在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信息。
负责督导协调电视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信息。
(十一)督查办
负责牵头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成员部门和各村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综合组、应急组反馈。
(十二)各村委会
1.编制本村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建立减排名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本村停产、限产工业企业和停工工地清单,并及时更新;
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负责组织实施本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协调、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并做好监督检查;
4.在重污染天气I (II. lII)级应急响应期间明确不同行业、不同工艺流程的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避免减排比例“一刀切”;
5.建立档案制度,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记录;
6.加大村内重污染天气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积极
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