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7-00469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其他
  • 2017-10-26
  • 2017-10-26
河南高新制药有限公司修正河南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河南高新制药有限公司修正河南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高新制药有限公司修正河南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荥阳市广武镇董庄村

项目内容和规模:河南高新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0万元在荥阳市广武镇董庄村建设修正河南医药生产基地。生产基地计划用地353.1亩,主要生产片剂5亿片/年、胶囊剂3亿粒/年、颗粒剂1000吨/年。主要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中草药)—提取—浓缩—配制—成品。主要设备:颗粒全自动分装机、胶囊全自动分装机、高速打片机等。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十三条医药(5、民族药物开发和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彩红

联系电话:13700873292

通讯地址:荥阳市广武镇董庄村

邮编:450100

三、承担本次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55881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号东汇大厦

邮编:450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型;研究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和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及工程分析;对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确定评价重点、评价等级;并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结合公众调查结果给出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将编写完成后的报告书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按照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修改报告书;最后完成报告书审批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将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意见,和减轻影响应采取的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评价报告书,减轻工程带来的影响,维护公众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公众可以在公示发布后通过电话、书信、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七、项目公示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河南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