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006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城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5-02-09
  • 2015-02-09
关于拟对荥阳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新材料产业园区至枯河排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荥阳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新材料产业园区至枯河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2月9日-2015年2月13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新材料产业园区至枯河排水工程

荥阳市庙王路沿线

荥阳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总投资5310万元,进行郑州新材料产业园区至枯河排水工程的建设,其中:雨水工程包括园区6号与13号路交叉口北50米至枯河段雨水管道(东侧雨水排水线)和园区2号路与庙王路(荥王路)交叉口至枯河段雨水管道(西侧雨水排水线);污水工程包括园区6号路与13 号路交叉口北50米至2+号路与庙王路(荥王路)交叉口

一、废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

二、废气:施工期开挖、运输扬尘经设置施工围栏、围挡、覆盖防尘网、定时洒水,车辆运输覆盖篷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三、固废:施工渣土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