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19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09 | 荥阳市振华汽车附件厂 | 年产6000万套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 荥阳市汜水镇南屯村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荥阳市振华汽车附件厂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6000万套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 项目焊接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由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使用;对设备采取设置基础减振,室内安装、合理布置、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来降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