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0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11 | 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纯天然系列健康品生产线项目 | 荥阳市高村乡北邙陈铺头村南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有设备及人员基础上投资1400万元纯天然系列健康品生产线项目 | 1、废水: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原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调节+厌氧+好氧+沉淀)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符合《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的1台4t/h燃煤链条炉提供热源,产生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由35米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2、二级标准;物料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自带集气装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净选、炮制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风系统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建设单位已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积极落实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合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