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21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16 | 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 郑州市白松路跨南水北调总干渠桥梁工程 | 荥阳市豫龙镇 | 工程全长450m(其中桥梁长度137m),为城市主干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60m,占地面积27000m2 | 已将临时占地恢复为林地和草地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