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9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19 | 河南省豫新磨料有限公司 | 年产1万吨碳化硅微粉建设项目 | 荥阳市贾峪 镇祖始村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1万吨碳化硅微粉建设项目 | 1、废水:酸洗废水→烧碱处理→斜板沉淀→氢氧化钙(熟石灰)中和沉淀(部分废水外排洒水)→锰砂罐除铁→石英砂罐过滤→回用,需要外排部分废水作为厂区及周围路面洒水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2、废气:破碎、分级、风选工段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建筑隔声等措施: 4、酸碱处理沉淀的废渣收集晾晒后,外售给其他单位,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进行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