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22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19 | 郑州富莱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年加工150吨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 | 荥阳市建设路晏曲段北侧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建设规模为年加工150吨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2、废气: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3、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建筑隔声等措施: 4、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